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业企业诚信行业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建筑业企业素质,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的行业评价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筑业企业诚信的行业评价工作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企业自愿申报,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的方式。地级以上城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和外地进入本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的行业评价工作。省、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在本省、自治区所辖城市建筑业协会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负责本省、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和外地进入本省、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的行业评价工作。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负责本行业建筑业企业诚信的行业评价工作。中央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本行业建设协会申请诚信的行业评价;非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会员的,可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请诚信的行业评价。中国建筑业协会在地方建筑业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负责对全国建筑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