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节能资料要求一、建设单位资料要求:1、建设单位应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合格证。2、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已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如需变更节能设计文件,应出具原施工图审查机构意见。 3、 承担建筑节能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4、 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5、 建设单位应选用经国家和省推广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对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与材料,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后方可选用。 6、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意见。 二、监理单位资料要求:1、监理单位应编写节能工程监理规划、细则专篇,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的施工应有旁站方案及记录。 2、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节能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总监)。 3、 监理单位应做好对涉及建筑节能的材料、设备、产品在使用前进行现场验收,并做好见证取样。4、 监理单位对建设及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相关建筑节能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