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二、行政审批条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已获得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3.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4.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5.工程验收过程合法。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五、禁止性要求:无六、受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七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八、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九、申请材料(一)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规定,工程预验收申请单位应填写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3份,并提交以下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的材料: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2.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