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一、新技术包括项目:(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三)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六)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七)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二、其中,属于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新技术,以及必须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临床应用的现有技术,其申报流程遵照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颁布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须知”进行(详见附1)。三、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详见附2):(一)属于医院范畴的新技术新项目,指已经在外院开展,我院尚未开展的上述项目。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