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奖。第三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组织。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在本省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规模达到以下要求的工程:一、住宅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群体工程。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三、工业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