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晋中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更好地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强化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一)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制定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工作制度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承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和食品监管信息的印发;组织相关部门发布食品安全评价性信息;承办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指导食品安全执法单位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