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8月8日,工信部今天发布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意见,拟出台新的互联网安全管理办法,以此来加强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职责。另外对通信网络、互联网域名服务等经营者不备案、存在重大网络安全隐患的,先予以警告,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以下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为切实履行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职责,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请于2009年9月4日前反馈意见。联系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04)电子邮件:wangxiaofei附件: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