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桂林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及权限,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审批过程的监督检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优质、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各县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由各县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本制度自行制定。 第三条 本局政策法规科为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部门。 第四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指导政策法规科的工作。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第五条 本局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