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公路安全状况,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管理,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纳入公路养护统计的农村公路(含专养)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适用本办法,群养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参照执行。第三条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优先实施有较高安全风险等级路段的路线,确保实施一条、完善一条。第四条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遵循“分级负责、县为主体、综合治理”的管理原则。 省交通运输厅督促推进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并筹措省级补助资金;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行业指导,督促年度计划的实施;省交通质量监督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行业指导。设区市(区)交通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