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用建筑消防系统的设置常识(部分)1、 消防方式的选择、 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设置场所:(普规)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 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 的室内消火栓:2 、体积大于5000m3 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4、 超过5 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5、 超过7 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 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8.4.3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7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高规)7.4.6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