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 井 火 灾 防 治以下就矿井火灾防治的相关问题阐述如下: 火灾的基本概念 矿井内因火灾防治 矿井外因火灾防治 矿井防灭火检查与管理通常把违背人们意愿而发生的非控制性燃烧,称之为火灾。发生在煤矿井下或井口附近的地面 ,直接影响井下生产 ,威胁矿工安全的火灾统称矿井火灾。火灾事故是矿井的五大灾害之一。第一节、火灾基本知识2火灾的危害 火灾事故会产生大量的无色 、 无嗅 、 无味 、极毒的 CO气体。 产生再生火源 ,引起瓦斯 、 煤尘爆炸 ,扩大灾害事故 ; 火灾使空气热澎涨,矿井风流逆转,破坏通风系统 ; 烧毁设备 。 损坏资源 ,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 火灾发生三个必备条件1、 具有一定的
2、温度和足够能量的热源。在煤矿里 ,瓦斯煤尘爆炸、放炮、机械摩擦、电器火花、吸烟、烧焊和各种明火等均能引起矿井火灾。2、 存在一定的可燃物 。煤炭、坑木、各类机电设备、各咱油料(润滑油、变压器油、油压设备油等)、炸药等都是可导致火灾的可燃物。3、 具有新鲜空气 。燃烧是剧烈的氧化反应 ,因此必须要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国务院 特别规定 中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 ,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 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有自然发火征兆
3、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 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 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第二节、矿井内因火灾及防治一、定义 矿井火灾按引火原因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大类。 所谓内因火灾,是指煤层本身有自燃性,加之开采技术因素影响导致煤层自燃、着火的现象,叫 “ 内因火灾 ” 。二、煤层自燃条件煤层自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有大量的可燃性的松散煤体。 有充分的供氧和蓄热环境条件。 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煤层的自然发火期。 三、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 容易自燃 自燃 不易自燃 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四、煤层自燃预兆 (标志 )煤层自燃的主要预兆有 “ 三大异常现象 ” :气味异常 巷道中出现煤焦油、松香、恶臭异味。现象异常 巷道里出现水雾,顶、帮、支架上出现挂汗。感觉异常 巷道里出现高温 (或明火 ),人感到闷热、头昏、疲劳等现象,均为煤层自燃预兆,应及时处理煤炭在整个自燃过程中,都在不断地产生并放出多种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 CO2和 CO)。五、煤层自燃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潜伏期 自热期 燃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