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校师德师风的考核,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学生、家长、领导评议与个人、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对象本校在岗教职工三、考核方法l、师德考核采取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阶段考核在每年 6 月进行,年终考核在年底干部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开始前完成。2、学校师德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均需向县(市)教育局提交申请,在教育局下批复,并派人全程参与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确保师德考核程序严谨,过程严肃,结果公正。3、地区对各县(市) 执行师德考核标准、落实师德考核办法的督查采取东、西片区交叉、学校交叉、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凡学校教师师德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当年学校各级德育示范棱、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资格,已命名的予以摘牌。4、全年师德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上报县(市)教育局政教科、纪检室、考核办等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