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201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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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遂昌县 2012 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贯彻落实遂昌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丽水市 2012 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丽发改社会 2012129 号)精神,结合我县今年的生源和办学条件,特制定遂昌县 2012 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一、招生计划(一)幼儿园:县示范幼儿园,小班 6 个,150 人;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努力扩大招生数量;民办幼儿园按办学条件,招收适龄的幼儿入学,确保我县幼儿入园率达到 93.5%以上。(二)小学:实验小学招生 6 个班;育才小学招生 5 个班;妙高

2、小学招生 5 个班;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招生 3 个班;遂昌县智力开发学校面向全县招生 1 个班;各乡镇(街道)小学根据当地六周岁儿童人 数 ,全额 招 收 。(三)初中:全县计划招生 50 个班。其中,遂昌育才中学面向全县招生 8 个班;遂昌三中招生 16 个班,民族中学招生 15 个班,金岸中学招生 3 个班,万向中学招生 5 班,云峰中心学校招生 3 个班。(四)高中:遂昌中学计划招生 16 个班,760 人(少数民族学生录取比例不得低于新生录取比例);遂昌县职业中专计划招生 20 个班,949 人(少数民族学生录取比例不得低于新生录取比例);遂昌三中高中部计划招生 5 个班,250 人

3、。二、招生办法(一) 幼儿园县示范幼儿园、遂昌县实验幼儿园、遂昌县新世纪实验幼儿园、2妙高镇中心幼儿园在县城户籍的 3 周岁幼儿中招收新生。其他幼儿园就近招收 35 周岁幼儿。各幼儿园 3 周岁幼儿编入小班,4 周岁幼儿编入中班,5 周岁幼儿编入大班。幼儿园要努力扩大招生数量;民办幼儿园按办学条件,招收适龄的幼儿入学,确保我县幼儿入园率达到93.5%以上。(二) 小学招生1.育才小学面向全县招生,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学校自主录取。2.公办小学招生根据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全员招收服务区内拥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2012 年遂昌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办法(附件 1)报名

4、入学。4.入学年龄。新生入学需年龄满 6 周岁(2005 年 9 月 1 日至 2006年 8 月 31 日出生)。虽年满 6 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 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区 )级及以上医 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 6 周岁的儿童入学。5.遂昌县户籍的、回本地就读小学的其他年级学生,与户籍所在地小学生同等入学待遇,凭户口簿和中小学转学( 借读)申请表由相应的公办学校招生入学。(三 )初中招生1.遂昌育才中学按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录取的办法面向全县招收初一新生。2.其他各公办初中根据就近入学、全额招收的原则,按“ 招生计划表”

5、中的学区范 围招收相 应学校的小学毕业 生。33.遂昌县户籍的、回本地就读初中的学生,与户籍所在地小学毕业生同等入学待遇,凭户口簿和小学毕业学校证明由相应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4.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2012 年遂昌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办法(附件 1)招生入学。(四)高中段招生高中段学校招生在“学 业考试” 基础上按志愿分批次 择优录取。1.高中段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文件执行。2.遂昌中学录取时根据“学业考试” 成绩(含加分)和学生志愿 录取一定数量的正取生和择校生,具体比例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实 行分配生制度。3.高中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在“学业考试” 后发 放。4.各高中段学校

6、要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中招生计划的完成。(五)其他相关事项1.因特殊原因,需到外学区学校就读的,新生由接收学校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我县教育局发公函,统一办理;非初始年级学生外出就读的要办理转学(借读)手续,按要求审批后,到原学区学校领取义务教育登记卡和课本,然后将遂昌县普通中小学转学( 借读)申请表和义务教育登记卡交给转入学校。到外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办理电子学籍转移手续。2.库区移民和下山脱贫子女可自愿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或安置地教育服务区学校就读。3.遂昌育才小学新生招生录取时间为 7 月 5 日-6 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 7 月 7 日-16 日;遂昌

7、育才中学招生时间按市教育局规4定执行;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报名。4.小学招生前要造好义务教育登记卡,初中招生前要收齐所招学生所在户籍小学毕业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各校按义务教育登记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入学。三、工作要求1.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雷伟东任组长,朱建英、雷永春、林建立、王其孔任副组长,各科室 长、中小学校长、示范幼儿园园长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肖飞任办公室主任;督查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姜良年任督查室主任。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的

8、平稳、有序。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推行“阳光招生” ,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报名 办法、需携带材料、 报名录取办法等。招生结果要在学校网站和遂昌教育信息网上公布。3.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招生,杜绝招生违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需招收外学区学生的,必须按正常程序办理手续。对违规超范围招生的,经教育局查实,扣除该校超范围招收学生数的生均公用经费,同 时,学校考核将降一等级。 义务教育 阶段招生时,要按教育服务区就近免试入学,不得分快慢班。4.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学额,

9、确因特殊原因确需扩班或增加班级学额,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后 方 可 施 行。各小学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5例最高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 5%。5.各校要在开学后两周内,必须采取上门动员等措施,保证 6 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6.各校要重视军属、烈属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人的子女,外地引进人才子女(通过遂昌县人劳社保局引进)的入学工作,使其享有与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同等的入学待遇。7.各校要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严格按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办法招收务工人员子女入学。8.各校要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鼓励和引导适龄盲童到省盲校就读(富阳),适龄聋哑儿童到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

10、就 读,适龄中度智残儿童到县智力开发班就读;要继续做好各类残疾儿童随班就 读工作,确保义务 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都能入学。9.各校要建立健全招生档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上报新生名册。10.年龄计算均以 8 月 31 日为界限。四、招生咨询电话:8132577,举报电话:8130110。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1.2012 年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2.2012 学年小学招生计划表3.2012 学年初中招生计划表4. 2012 年遂昌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登记表5.遂昌县初中跨学区择校申请表二 一二年七月三日6附件 1:2012 年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外来务工人

11、员子女入学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 号)精神,特制订 2012 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一、招生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非遂昌户籍务工人员同住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遂昌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小学一年级招收 2005 年 9月 1 日至 2006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六周岁学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一)老城区小学1.老城区小学学校指实验小学、妙高小学、梅溪小学(筹)教学点。老城区指城东社区、前山社区、叶坦社区、城

12、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城西社区、腾龙 小区的辖区。2.报名条件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第一类: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随父母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住宅)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注: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详见附件 2。)第二类:(1)持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连续居住满三年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妙高镇派出7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2009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三年以上

13、,且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2009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遂昌县农村户籍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在城区连续居住满三年且按规定缴满三年及以上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2009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缴满三年的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遂昌县农村户籍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在老城区幼儿园连续读满三年(200

14、9 年 9 月至 2012 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 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2009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述对象的父母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实验小学教育服务区的,可到实验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其他情况的对象,可到妙高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第三类:(1)持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妙高镇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

15、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一年以上,且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8(3)遂昌县农村户籍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在城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按规定已缴纳 2011 年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2011 年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缴的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述对象的父母

16、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实验小学教育服务区的,可到实验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其他情况的对象,可到妙高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第四类:(1)持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妙高镇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 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且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述对象到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第五类:居住在老城区且

17、在遂昌实验小学、妙高小学教育服务区内务工满一年,且是 2011 年老城区幼儿园在册幼儿的遂昌农村户籍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凭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或清单(以上材料手续办理时限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以及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3.录取办法(1)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9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县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的务工人员子女到该校入学。(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报名的类别,按第一类至第

18、五类的前后顺序分类别录取。同一类别情况的适龄儿童数超过该校计划内剩余学额数时,由学校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申请“捆绑” )。该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3)第一类的适龄儿童由房产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全额招收。如有同时符合几类报名条件的,原则上要按第一类至第五类顺序,以最靠前的类别条件为准划分类别和服务区。(二)非老城区小学第一类:1.持浙江省居住证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由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父母经商且随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提供工商营

19、业执照(2012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述对象,到务工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教育服务区学校全额招收;非一年级的对象,如学校仍有剩余学额,由教育服务区学校接收,超过控制学额(50 人/班)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的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第二类:1.非老城区的遂昌户籍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在用人单位用工一年以上的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票据(以上材料手续办理时10限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以及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

20、务工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上述对象,到务工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计划内剩余学额数时,将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该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三)初中符合条件的非遂昌户籍务工人员子女与务工所在地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凭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由相应的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其中,务工地和居住地均在老城区的务工人员子女由遂昌三中招生,务 工地在老城区以东的妙高街道内务工人员子女由金岸中学招生,务工地在老城区以西的所有务工人员子女由民族中学招生,其他区域的务工人员子女由相应教育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招生。 (注:初中教育服务区划分见附件 3。)遂昌县户籍的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小学毕业学校情况由小学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三、招生纪律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2.小学只招收六周岁(2005 年 9 月 1 日至 2006 年 8 月 31 日出生)儿童入学,已注册就读的学生不能重复注册电子学籍,若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四、本意见由遂昌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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