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招标编号:YNGN-GH2018021)招 标 文 件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2018 年 7 月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招标编号:YNGN-GH2018021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 小写: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期)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金额: (万元)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第一页
2、,并不得对格式作任何删改。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第三章 采购 需求 .20第四章 合同 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34第五章 评标办 法 .3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4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号令】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
3、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二、招标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二)项目编号:YNGN-GH2018021(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四)预算金额:99.4 万元。(五)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六)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4、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信用中国(http:/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5(2)提供 2015年至 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17年 1月至本
5、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17年 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副本(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 2018年 7月 9日至 2018年 7月 1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 11 楼 CD 座)查询和购买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00元/本(如需
7、邮购,另加人民币 100.00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 7月 31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6(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工商大厦四楼二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华北路 281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地址:昆明市白塔路 304号联系人:晏云锋电 话:0871-6311283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8、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 11楼联系人:吴昊珊 联系电话:0871-65349559 传 真:0871-65318469 65317438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7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1.1.2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地址:昆明市白塔路 304号联系人:晏云锋电 话:0871-631128332 1.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 11 楼联系人:吴昊珊 联系电话:0871-65349559传 真:0871-653184
9、69 653174383 1.1.4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4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5 1.3.1 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指定的地点。6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8(http:/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015年至 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17年 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11、章);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17年 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9(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1.4.5 相同品牌产品提供
12、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8 1.10.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不召开9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10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11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12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
13、止时间前 10 天14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答疑或补遗)后 24小时内15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答疑或补遗)后 24小时内16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天。17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不接收现金)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900.00元(大写:肆仟玖佰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证金按规定数额从投标人账户直接转至开户名称: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
14、文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10开户银行:工行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支行白马分理处账 号:2502024709024507959保证金缴纳说明:1、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的,底单即为缴纳凭证(须注明招标编号) ;其他方式的保证金在转账后投标人持有效付款凭证(原件)至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 3.5.2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19 3.5.3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 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文件(包括全部投标文件 Word、Excel 版内容及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文件应控制在 10
15、0MB 内) 。20 3.5.4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 及 页码。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1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执法记录仪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22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云南工商大厦四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华北路 281 号) 。23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24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云南工商大厦四楼二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华北路 281号) 。25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机构检查。开标顺序:随机开启26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 5 人及以上的单数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