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1标段路灯、围墙、小径等招标文件(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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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招标编号: GC201800048013401 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完善项目(1 标段)招标文件招 标 人:电子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一八年七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5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2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95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696第六章 图 纸 .969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79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01002第一章 招标公告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完善项目招标公告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电子科技大学的委托,就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完善项目

2、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GC201800048012、招标项目名称: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完善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1 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4.2 建设规模:1 标段预算价:1140093 130 万元; 元2 标段预算价:2011847 224 万元。4.3 计划工期:25 日历天 (具体开工和完成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4.4 招标内容: 1 标段:(1) 南门两侧围墙修建,约 200 米。(2) 东湖、环道林带、生态区等路灯安装。(3) 绿地内新增小径。2 标段:(1)主楼周边绿化改造:包括

3、南门入口绿化改造;主楼广场花坛改造。(2)湿地公园周边绿化改造及荷花池改建。(3)其他零星改造:主楼、图书馆等周边乔木、灌木、草坪地被补栽及草坪地貌零星修复等;银杏等大树树牌制作和安装等。4.5 招标范围:1 标段:路灯、围墙、小径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2 标段:花坛改造、荷花池新建、植物补栽(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树牌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34.6 项目标段数:本次招标共分 2 个施工标段。1 标段: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完善项目围墙和路灯 。2 标段: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完善项目绿化改造 。4.6 投标人可就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段。5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 本次招标要求 1 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 年至今至少完成 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2 本次招标要求 2 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合并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015 年至今至少完成 1 个 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园林绿化或绿化改造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报名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5、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18 号六楼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在报名表上注明所报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适用 1 标段);(5)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仅 1 标段,外省

6、企业适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委托书收取原件)。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18 号六楼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厅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开标时间和地点8

7、.1 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31 日 9:30(北京时间)。8.2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9、发布公告的媒介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电子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网( http:/ )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电子科技大学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邮 编:611731联 系 人:柳老师电 话:028-61830084传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18 号六楼邮 编: 610036联 系 人:周女士、尹女士电 话:028-61363971-805、028-61363971-899传

8、真:028-87621112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电子科技大学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联系人: 柳老师电 话:028-61830084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18 号成都光海 6 楼联系人:周女士、尹女士电 话:028-61363971-805/899传 真:028-876211121.1.4 项目名称 清水河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完善项目(1 标段:围墙和路灯)1.1.5 建设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

9、6 号。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 月 / 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 月 /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

10、要求”6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 年至 2017 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 2015 年以来至少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 市政 (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市政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注:本项

12、为单项选择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7(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骗取中标包括投标人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中被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认定并该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投诉的,也包括行政监督部门已经生效的处理处罚中认定的、司法机关在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认定的弄虚作假事实。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

13、活动最近三年内,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取消(禁入)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招投标活动。骗取中标最近三年内是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算;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从处理处罚之日起算;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从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严重违约”是指:(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2)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4)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 2 次以上的。(5)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投标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14、 2 次以上的。(6)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2 次以上的(发包人有过错或8不可抗力除外)。(7)在既往以信用担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保证人没有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保证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不计)。(8)投标人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注:(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

15、几项,还可以都不选。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以下没有标明 “单项选择” 的都为 “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1.9.1 踏勘现场统一组织。集合时间:2018 年 7 月 18 日下午 2:30集合地点:清水河校区综合楼 435 室联系人:梅老师 电话:18108260975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16、时间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材料答疑及补遗文件(如有时)9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要确认,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要确认,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90

17、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 元(小写),贰 万元(大写)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采用该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开户单位: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门口支行账 号:1289 0215 7310 501 (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本项为单项选择。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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