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中国之造”系列活动招标文件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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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之造”系列活动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招标编号:TXJ-010-2018042 采 购 人: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六月“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17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17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42“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2第一章 招标公告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委托,就“中国之造”系列活动(招标编号:TXJ-010-2018042)政府采

2、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99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元柒仟整)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项目名称:“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2、数量:1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邀请拥有自主品牌和研发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拍摄“中国之造”主题宣传片,展现中国品牌、产品、服务的成长与壮大,讲述中国品牌的成长的故事和“走出去”成就,提高中国品牌形象认知度,扩大中国品牌影响。全网络宣传推广、设计制作宣传册和宣传物料,在境外展会或品牌推广活动平台现场投放宣传材料等。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

3、 2018年 11月 30日前完成。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有类似本项目的相关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6月 29日至2018年 07月 06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号万柳亿城中心 C1

4、座 3A03室(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3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将被拒绝。购买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07月 19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

5、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8 年 07月 19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号万柳亿城中心 C1座 3A03室)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在评审时

6、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十、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名 称: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2号电 话:李济辰 6519773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号万柳亿城中心 C1座 3A03室邮 编:100089联系人:廉芳芳、史红盼联系电话:010-58446088传 真:010-58815030邮 箱: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开 户 名:天行健国际招标(北

7、京)有限公司账 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018年 6月 29日“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 内 容1招标人: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2号2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号万柳亿城中心 C1座 3A03室邮 编:100089 联系人:廉芳芳、史红盼 电 话:010-58446088传 真:010-58815030 邮 箱:3资金

8、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总预算人民币 1,99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元柒仟整) ) 。注:本招标项目不分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标。4合格投标人须具备条件: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有类似本项目的相关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标前会议:不组织。6 投标保证金“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6序号 内 容1、金额:人民币 2

9、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2、递交方式:支票、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对公(基本账户,非现金)方式向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提交;代理机构账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拒绝个人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账或缴纳现金。如电汇,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2018042 商务部” 。注:除以上递交方式外,投标人还可以以信用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十四) 。3、递交时间: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递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代理公司查收到账时间为准。7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正本的份数:1 份副本的份数:4 份(另提供电子版文档 U 盘 1

10、 份)9投标文件递交至: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号万柳亿城中心 C1座 3A03室)10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7 月 19 日 9:3011开标时间:2018 年 07 月 19 日 9:30开标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号万柳亿城中心 C1座 3A03室)12 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3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所列计价方法,同时下浮20%,本项目向 中标人 收取中标服务费。14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分。

11、15投标人代表要求投标时,投标人代表(仅限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于开标前到达开标现场。如果投标人代表“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7序号 内 容是被授权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6开标一览表开标时对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 开标一览表中如果存在未签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有投标报价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17注意事项: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2、招标文件领取备案后不得转让,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不分包;4、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多个投标文件和

12、投标报价。如有此情况发生,作无效投标处理;5、项目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环节。如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某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则该投标人无法进入详细评审环节。1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 2个工作日内公示,其中一级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采购合同公示由招标人操作。详见财库2015135 号文关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事项的通

13、知 。“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8二、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 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1 招标采购单位(即招标人):商务部对外贸易司1.2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1.3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3.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3.2 有类似本项目的相关经验。1.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4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编制相关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给予招标人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影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此类情况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1.6 招标人保留调整中标数量和调整技术方案的权力。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提供虚假的资料;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7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资金来源2.1 财政资金,已落实。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招标代

15、理机构均无义务承担责任。“中国之造”系列活动 TXJ-010-20180429(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所需的有关服务的内容、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合同格式及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办法及标准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 招标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6、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期十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为答复疑问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6.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6.4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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