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五分队土地对外有偿使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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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五分队土地对外有偿使用公 开 简 易 程 序采 购 文 件采 购 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部门: 十 里 丰 农 场 项目编号: SLF-C2018082 编 制 日 期 : 2018年 11月 1目 录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第一章 响应须知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2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五分队土地对外有偿使用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五分队土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2

2、018082 。本项目采购内容: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塔山片 4(原五大队区域十四公里云丰路北侧)耕地面积为 19.7 亩,为旱地(详见采购需求) 。经营期限:本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三年合同。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1. 响应人资格要求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1.2 响应人资格要求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

3、.3 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2采购文件的获取2.1 响应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3. 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采购人招标办。4.交易保证金4.1 响应人可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伍佰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

4、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收款全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19711301040000152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5.联系方式采 购 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十里丰塔山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0570-2927206交款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70-2926976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3第一章 响应须知(一)项目说明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五分队土地对外有偿使用采购项目1.2 项目编号:SLF-C20180822.响应费用

5、2.1 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3.项目简介3.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塔山片 4(原五大队区域十四公里云丰路北侧)。耕地面积为 19.7 亩,为旱地,原承包人自种桔树 300 株(详见采购需求)。3.2 经营期限:本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三年合同(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3 项目联系人:响应人若需要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或现场踏勘,请联系杨先生,联系电话:13625702897。4. 土地有偿使用款缴纳方式: 按合同条款缴纳。(二)采购

6、文件说明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的组成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6.1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在 2018 年 11 月 23 日前以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传真:0570-2927205) 。6.2 采购人有权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有约束力。 6.3 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

7、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6.4 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组成:(1)报价函(2)交易保证金复印件4(3)服务承诺书(4)廉政承诺书(5)响应人认为须提供的材料。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是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备查,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可能作无效处理。提供交易保证金交款收据等原件核查,否则作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8.1 自评审之日起 60 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签订

8、合同后,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8.3 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交易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9.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并送达到采购人。9.2 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采购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9.3 若响应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人。9

9、.4 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报价。10.响应报价10.1 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0.2 报价货币必须为人民币。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3 本项目设有最低保底价,最低保底价由评审小组在采购会议前集体讨论决定,并在采购会议上当众宣布。11.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11.1 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应由中文编写。(2)响应文件必须密封装袋。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料封袋外应标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内容及 2018 年 11 月 28 日 14: 30(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在每

10、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或者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5(5)响应文件必须采用 A4 幅面,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处理。建议响应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按格式范本的要求签署或盖章。11.2 递交响应资料的地点和截止时间:(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采购人招标办(衢州市衢江区塔山指挥中

11、心一楼东面1166 室)。(2)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 14: 30(北京时间)止。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12.交易保证金12.1 响应人未按规定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2 未成交响应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候选人和备选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将退至其公司账户。12.3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第三年度土地使用费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凭履约保证金

12、收据办理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手续。履约保证金账户为,收款全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0570-2926976。12.4 如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一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项采购活动:(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3)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或转让成交结果的、或取消成交资格的、或不履行合同的。(4)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

13、等违法违规行为的。(5)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6)如成交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经查证属实的。(7)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8)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四)采购会议及评审13.采购会议13.1 采购人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采购会议。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采购会议,并负责到场解答评审小组质疑的有关事宜。所有接收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3.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1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6(2)未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3 采购会议程序采购会议由采购方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采购会议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查验身份证明,核对身份。响应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响应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或说明授权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由现场工作人员验证确认。(5)采购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15、6)公开宣布最低保底价。若是响应人低于最低保底价的告之采购会议现场工作人员,经现场工作人员对其报价确认后,可以不参加下轮的资信技术评审。若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而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自负。按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后交先开的顺序打开响应文件,清点正本、副本数量;(7)开启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送评审小组评审;(8)评审结束后,向所有响应人宣布评审情况;(9)采购方做会议记录,响应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以备案检查。响应人代表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结果予以默认。(10)会议结束后,如发现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评审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结

16、果不予纠正。14.评审方法及基本规则14.1 评审组织: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 3 人或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和评估。14.2 评审原则(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采用最高评标价法。本项目设有最低保底价,最低保底价由评审小组在采购会议前集体讨论决定,并在采购会议上当众宣布。评审小组视有效响应人数量的多少,推荐一名进行评审结果公示。按照有效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若遇报价相同时,则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14.3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签署等。(2)在对响应文件

17、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资格条件。(3)评审小组将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等进行符合性7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可就响应文件中的问题向响应人进行询问。询问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响应人有责任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答疑和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5)评审小组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

18、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响应人在响应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但应评审小组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则不在此列。(6)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数量和单价的乘积与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金额。上述小数点点错的除外。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14.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视为无效响应:(

19、1)以电讯、邮寄形式响应的。(2)响应人未参加采购会议,或未携带身份证明的。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响应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响应价格信息的,或文件混装的,或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4)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响应人名称与交易保证金或资料费收据上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正常变更的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法定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

20、报价低于最低保底价的。(7)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响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9)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的。(10)未能提供原件核查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的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2)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3)响应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8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4)不响应修正原则的。或按照修正原则调整后,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 3%时,将认定其响应文

21、件出现“偏离” ,其错误不予修正的。(15)评审小组认定属响应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16)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17)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以上无效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响应被确认为无效的,采购人应告知该响应人。1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取消:(1)评审小组因响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而否决全部响应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

22、消的。15.评审细则15.1 最高评标价法15.2 审查标准(1)是否符合响应人资格条件。(2)资信技术审查是否满足采购要求:a.响应文件完整性;b.响应服务承诺书是否符合。(3)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评审小组根据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以上要求,分别进行独立评审,在响应文件全部通过评审基础上,响应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名。16.评审结果公示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上,各响应人自行上网查看,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五)其他17.授予合同17.1 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明确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和要求。17.2 成交人全部接受合同

23、条件并签订合同后, 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7.3 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继之由备选单位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17.4 合同的签订由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918.特别声明公开简易程序采购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只有两家时,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只有一家时,经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决定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也可以重新采购。19.解释权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条款的解释

24、权均属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提供书面材料、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电话:0570-2926516。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塔山片 4(原五大队区域十四公里云丰路北侧)。耕地面积为 19.7 亩,为旱地,原承包人自种桔树 300 株。二、经营期限:本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三年合同。 (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有偿使用要求:经营商只能种植粮、油、蔬菜等一年生农作物。不得种植苗木及多年生经济作物;不得种植草皮和带土销售植物;不得种植甘薯

25、;不得抛荒不得弃种;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筑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经营项目)和进行其他非农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土地使用区域内放养或圈养家禽类动物和猪牛羊等偶蹄类动物。在使用期间,要保持使用土地完整,不得被侵占种植或搭建任何构筑物。四、经营款缴纳方式: 按合同条款缴纳。五、响应人承诺:若成交承诺如下:1、我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的土地使用费给采购人。以后各年度的土地使用费,我方在上一年度的 12 月 1 日前交清。逾期的,采购人有权按每逾期一天另外收取下一年度的土地使用费总额 0.065%的滞纳金,若我方逾期三个月的,视为我方自动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欠款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我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检查、监督。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涉及费用全额由我方承担。3、土地使用期内,我方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土地;我方只种植粮、油、蔬菜等一年生农作物。不种植苗木及多年生经济作物;不种植草皮和带土销售植物;不种植甘薯;不抛荒弃种;不建造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改变用途(经营项目)和进行其他非农生产经营活动;不改变原土地性质和原有附属设施的面貌和功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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