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1224160 上传时间:2018-12-27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征 求 意 见 稿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的 使 用 ,管 好 用 好 专 项 资 金 ,不 断 保 持 创 新 引 领 ,根 据 广 东 省 省 级 财 政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结 合 我 镇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涉 及 的 扶 持 资 金 是 针 对 省 、市 安 排 外 贸 转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中 所 列 用 于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2、型 升 级 的 专 项 扶持 资 金 。第 三 条 成 立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管 理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以 下 简 称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由 分 管 商 务 局 工 作 的镇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成 员 包 括 镇 商 务 局 、大 朗 财 政 分 局 、镇 毛 织 管 委会 负 责 人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设 在 镇 商 务 局 ,办 公 室 主 任 由 镇商 务 局 局 长 兼 任 ,主 要 负 责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的 使 用 和 管 理 。第

3、二 章 资 金 使 用 范 围第 四 条 支 持 区 域 品 牌 培 育 和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提 升 ,包 括 集 体商 标 、原 产 地 标 志 的 设 计 、注 册 、使 用 规 则 制 订 ,以 及 进 行 宣 传 推 2 广 、质 量 提 升 等 。(一 )对 以 “大 朗 ”或 “大 朗 毛 织 ” (或 主 题 含 有 “大 朗 ”“毛 织 ”同时 出 现 的 词 组 )区 域 品 牌 和 集 体 商 标 、以 及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型 升 级 ”相 关 的 名 义 在 境 内 外 开 展 形 象 推 广 的 ,对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按实 际 支 出

4、 资 助 ,每 个 组 织 单 位 每 个 项 目 资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100万 元 。(二 )对 使 用 “大 朗 ”或 “大 朗 毛 织 ”区 域 品 牌 和 集 体 商 标 在 境 外国 家 (地 区 )注 册 或 续 展 的 费 用 按 实 际 支 出 资 助 ,当 年 累 计 资 助 总额 不 超 过 50万 元 。(三 )对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委 托 有 关 机 构 编 制 毛 织 价 格 指 数 、毛 织联 盟 标 准 等 ,对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按 实 际 支 出 资 助 ,每 年 累 计 资 助 总额 不 超 过 10万 元 。(四 )对 东 莞 大 朗

5、出 口 毛 织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示 范 区 入 区 企 业 ,支持 其 提 升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建 立 ISO9000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对 所 产 生 的费 用 按 实 际 支 出 奖 励 ,每 个 企 业 累 计 不 超 过 3万 元 。(五 )对 获 得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中 国 出 口 质 量 安 全 示 范 区 企 业 ”,给 予 一 次 性 奖 励 20万 元 。第 五 条 对 组 织 大 朗 毛 织 及 配 套 企 业 抱 团 拓 展 境 内 外 市 场 给予 扶 持 。(一 )以 “大 朗 毛 织 ”(或 主 题 含 有 “大 朗 ”“毛 织 ”同

6、 时 出 现 的 词组 )、“大 朗 毛 衫 ” (或 主 题 含 有 “大 朗 ”“毛 衫 ”同 时 出 现 的 词 组 ) 3 为 主 体 参 加 国 内 外 展 会 、交 易 会 (包 括 线 上 展 会 、交 易 会 ),对 所产 生 的 费 用 按 实 际 支 出 资 助 ,对 每 个 组 织 单 位 每 次 参 展 最 多 资助 100万 元 ;对 因 组 织 企 业 抱 团 拓 展 境 内 外 市 场 ,组 织 单 位 所 产生 的 费 用 按 实 际 发 生 费 用 执 行 ,最 多 资 助 4万 元 。(二 )以 “大 朗 毛 织 ”(或 主 题 含 有 “大 朗 ”“毛 织

7、 ”同 时 出 现 的 词组 )、“大 朗 毛 衫 ” (或 主 题 含 有 “大 朗 ”“毛 衫 ”同 时 出 现 的 词 组 )为 主 体 举 办 的 跨 境 电 商 活 动 ,对 在 境 内 开 展 的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费用 按 实 际 支 出 资 助 ,对 每 个 组 织 单 位 每 次 举 办 的 活 动 最 多 资 助50 万 元 ;对 在 境 外 开 展 的 活 动 所 产 生 费 用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80%给予 补 助 ,对 每 个 组 织 单 位 每 次 举 办 的 活 动 最 多 资 助 100 万 元 。(三 )支 持 在 镇 内 举 办 国 际 毛 织

8、产 品 交 易 会 ,对 大 朗 镇 抱 团参 展 的 毛 织 类 企 业 参 展 产 生 的 费 用 给 予 50%补 助 ,每 个 组 织 单位 每 届 的 补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150 万 元 ;对 交 易 会 期 间 产 生 的 公 共宣 传 推 广 费 给 予 补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50 万 元 ;对 交 易 会 期 间 举 办的 交 易 对 接 活 动 ,对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按 实 际 支 出 资 助 ,每 项 活 动资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50 万 元 。第 六 条 支 持 服 务 于 大 朗 毛 织 的 第 三 方 服 务 机 构 的 建 设 。(一

9、)对 办 公 使 用 面 积 超 过 3000平 方 米 、毛 织 电 子 商 务 企 业 在园 区 注 册 入 驻 数 量 达 20家 的 电 子 商 务 园 区 (产 业 中 心 、楼 宇 )的 运营 方 给 予 奖 励 ,按 入 驻 毛 织 电 子 商 务 企 业 实 际 租 售 面 积 给 予 每 平方 米 最 高 1000元 的 一 次 性 整 体 形 象 装 修 资 助 ,每 个 园 区 最 高 资 助 4 100万 元 。(二 )大 朗 毛 织 及 配 套 企 业 抱 团 参 加 第 三 方 服 务 机 构 在 境 外设 立 的 展 销 会 ,组 织 单 位 以 整 体 形 象

10、集 中 展 示 大 朗 毛 织 的 ,对 所产 生 费 用 给 予 80%的 资 助 ,年 度 累 计 最 高 资 助 不 超 过 100万 元 。(三 )对 经 省 商 务 厅 认 定 的 转 型 升 级 工 作 站 ,一 次 性 给 予 30万元 的 扶 持 。主 要 用 于 :1. 设 备 购 置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2. 因 集 体 商 标 管 理 、区 域 品 牌 宣 传 推 广 、技 术 、信 息 、统 计 资料 的 收 集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四 )经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确 认 ,并 由 有 关 单 位 承 办 的 主 要 服 务 大朗 毛 织 企业转型升级

11、及开拓市场的培训、研讨活动,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的场地及设备租赁费、授课人的劳务费以及交通住宿费的8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4万元。每个组织单位年度累计最高资助20万元。第 三 章 资 金 使 用 申 请 需 提 交 的 资 料第 七 条 申 请 单 位 须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二 章 所 定 的 资 助 范 围 ,提交 项 目 报 告 ,明 确 项 目 内 容 、绩 效 以 及 费 用 开 支 预 算 等 ,经 工 作 领导 小 组 一 事 一 议 同 意 后 ,方 可 申 请 资 金 扶 持 。第 八 条 专 项 资 金 的 资 助 申 请 需 根 据 实 际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12、 : 5 1.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同 意 项 目 开 展 的 意 见 或 会 议 纪 要 等 文 件 复印 件 ;2. 东 莞 市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申 请 表 (附 件 );3. 法 人 资 格 证 件 或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4. 相 关 合 作 协 议 书 或 合 同 复 印 件 ;5. 证 明 参 与 相 关 项 目 的 照 片 ;6. 发 票 凭 证 、银 行 转 账 凭 证 ;7. 给 予 一 次 性 拨 付 资 助 的 项 目 需 提 交 服 务 费 用 预 算 表 ,年 底需 提 交 服 务 企 业 的

13、相 关 证 明 (如 活 动 图 片 、发 票 凭 证 等 );8. 其 他 需 要 提 交 的 资 料 。参 加 展 会 活 动 的 ,还 需 提 交 以 下 资 料 :1. 机 票 (要 反 映 机 票 金 额 ,如 不 能 反 映 需 提 供 购 买 机 票 发 票或 有 关 证 明 );2. 护 照 出 入 境 签 署 (境 外 展 会 );3. 境 外 相 关 费 用 发 票 或 收 据 (境 外 展 会 );4. 能 证 明 有 关 人 员 为 组 织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的 相 关 文 件 。第 四 章 资 金 管 理 和 监 督第 九 条 本 扶 持 资 金 的 使 用 实

14、 行 事 前 核 准 制 度 ,由 申 请 单 位 6 根 据 本 办 法 所 定 的 资 助 范 围 报 请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进 行 一 事 一 议 。提出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申 请 的 单 位 应 在 广 东 省 内 注 册 (不 含 深 圳 市 ),包括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工 作 站 、行 业 协 会 、非 盈 利 企 事 业 单 位 或 组 织 。第 十 条 本 建 设 扶 持 资 金 的 核 拨 实 行 事 前 申 请 预 付 和 事 后 据实 拨 付 相 结 合 ,由 申 请 单 位 根 据 本 办 法 向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申 报 ,由镇 财 政 直

15、 接 拨 付 申 请 单 位 。第 十 一 条 申 报 单 位 应 根 据 本 办 法 提 供 纸 质 材 料 复 印 件 ,内容 须 清 晰 明 确 ,每 页 加 盖 公 章 ;银 行 汇 款 凭 证 和 发 票 (收 据 限 于 境外 )需 提 供 原 件 ,经 镇 商 务 局 核 对 ,其 他 原 件 备 查 。如 文 件 内 容 为外 文 的 ,须 附 中 文 翻 译 件 。第 十 二 条 资 助 项 目 应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优 先 申 请 国 家 、省 、市的 财 政 扶 持 ,再 申 请 本 办 法 所 列 扶 持 。如 同 一 项 目 获 得 各 级 资 助总 额 已 经

16、 达 到 实 际 支 出 总 额 的 ,不 再 给 予 资 助 。第 十 三 条 每 个 纳 入 资 助 范 围 的 项 目 ,单 一 项 费 用 支 出 超 过 1万 元 的 ,须 通 过 银 行 账 户 付 款 。以 外 币 支 付 的 费 用 ,应 按 费 用 支 付凭 证 发 生 日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外 汇 牌 价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并 列 出 折 算公 式 。如 费 用 支 出 笔 数 较 多 的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应 编 制 项 目 费 用 支出 明 细 汇 总 表 。第 十 四 条 获 得 资 助 的 单 位 要 严 格 落 实 专 帐 管 理 制 度

17、 ,收 到资 助 资 金 后 ,按 照 各 自 适 用 的 会 计 制 度 或 会 计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7 和 账 目 处 理 ,对 资 助 金 的 支 出 建 立 辅 助 明 细 台 账 ,以 确 保 接 受 财务 检 查 。第 十 五 条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实 行 专 款 专 用 ,单 独列 账 ,独 立 核 算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对 项 目 的 执 行 和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进行 跟 踪 检 查 ,并 接 受 省 商 务 厅 和 省 财 政 厅 监 督 。第 十 六 条 有 关 单 位 申 报 扶 持 资 金 须 对 申 报 材

18、 料 的 准 确 性 和真 实 性 负 责 (由 申 报 单 位 出 具 书 面 责 任 保 证 书 ),不 得 弄 虚 作 假 。对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扶 持 资 金 等 行 为 ,可 视 情 节 轻 重 由 工 作 领 导 小 组采 取 通 报 、撤 销 资 助 项 目 、追 缴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和 3年 内 取 消 申 请 资格 等 处 理 ,并 按 照 财 政 违 法 行 为 处 罚 处 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427号 )的 规 定 予 以 处 罚 ;构 成 犯 罪 的 ,移 交 司 法 机 构 依 法 追 究 有 关 责任 人 员 的 法 律 责 任 。第

19、五 章 附 则第 十 七 条 本 办 法 由 镇 商 务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有 效 期 至 专 项 资 金 使用 完 毕 之 日 止 。附 件 :东 莞 市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申 请 表 8 9 附 件东 莞 市 大 朗 毛 衫 产 业 外 贸 转 型 升 级专 项 资 金 申 请 表备注:此表一式两份,镇商务局、大朗财政分局各存一份,连同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所需资料一同提交。申请单位(盖章)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地址: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经办人 电话 手机银行账号名称开 户 帐 号 开户银行镇商务局意见:(公 章) 年 月 日 大朗财政分局意见:(公 章) 年 月 日 申请内容及金额:领导小组组长意见: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资料库 > 人力资源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