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作业指导书1.0目的规范情报交换管理、核查工作,加强国际税务合作,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打击跨国避税与偷税行为,提高对跨国纳税人税收管理水平。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全省税政管理部门与我国已经正式签署含有情报交换条款的税收协定(安排)和专项协议并生效执行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情报交换工作。3.0职责3.1 省、设区市局税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税收情报交换的管理与核查;3.2 省、设区市局国际税收管理岗负责情报的接收登记、组织翻译、情报使用、统计核查结果、情报转发、提请情报交换;3.3 授权情报使用人、情报核查人员负责情报交换的实施;3.4 税政处(科、股)长岗负责情报交换工作的复审,并提交局领导审批;3.5市、县局分管局领导负责对情报交换工作的审核。3.6省局分管局领导负责对情报交换工作的审批。3.7由于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特殊性,此项工作的保密性要求非常严格,所有函件都应做密件进行处理,其使用和披露都有严格的限制。所有参与情报交换工作的人员要做好税收情报的保密工作。4.0工作程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