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恩施州州级行政服务项目办理流程表(旅行社许可)报类别:许可类 非许可审批类 认定: 类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项目名称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许可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行政许可法、湖北省旅游局(鄂旅游文200975号)收费标准 不收费申报材料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两份):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3、企业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
2、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仅供校验);5、经营场所的证明;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仅供校验)。流程 具体事项 情况说明 责任科室 责任人 时限大厅 窗口 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 规范管理科 潘兰芝 0.5天受理其他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承办现场勘察 考试、考核 集体研究决定 其他1、材料审查;2、如有必要,州旅游委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县市旅游局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进行实地核查。规范管理科 潘兰芝 1.5天审核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申请人的有关权利,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请人。规范管理科 潘兰芝 1.5天网上签批 分管领导或主要 领导签字主要领导意见 规范管理科 杨跃红 1天批准其他 收费 出具证明文书旅行社设立许可文件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规范管理科 潘兰芝 0.5天办结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