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洲市民广场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22018 年 12 月3目 录一、投标须知二、开标、定标三、合同条款及附件四、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一、 投标须知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工程规模:见招标公告;1.3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计划开工日期:见招标公告,具 体 开工 日 期 以 甲 方 开 工 令 为 准 。1.4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5 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如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
2、,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金,违约金按大于或等于中标价的 10%支付给招标人。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2工程明标总价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招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以及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该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二、开标、定标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3其他有关事项:见招标公告。4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2)所有到会投标人签到,并按规定在参加开标会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3)招标人当众宣布截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4)招标人介绍开标会小组有关工
3、作人员;(5)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审查;(6)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代表按签到顺序抽取代码球;(7)招标人分别抽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8)招标人、投标人、监督人签字确认;(9)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及相关情况公示(3 天) 。5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应将授权代理人的身份6证原件、明标明投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明标明投)承诺书原件、项目经理证及安全 B 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 2018 年 9 月-2018 年 11 月的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装入一个密封袋中一起提交。
4、未按要求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符合性检查不通过,不得进入抽签程序。6定标(1)公示结束后,第一候选人在 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一式四份,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办、施工单位各一份)交由招标单位审核通过。逾期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则作自动放弃,由第二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2)招标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审核结束(逾期认定为认可) 。通过的,则向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通过的,则告知未通过原因,并通知下一候选人替补。(3)招标人在 30 天内与
5、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三、合同条款及其附件7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合 同GF-2017-0201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洲市民广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前洲市民广场绿化景观工程2.工程地点:惠山区前洲镇3.资金来源:自筹4.工程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部分包括:榉树 5 棵,银杏 2 棵,青枫
6、5 棵,红枫 15 棵,紫薇 38 棵,晚樱 30 棵,垂丝海棠 32 棵等;园林部分包括:两个廊架,景墙改造,园林维修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5.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养护达到惠山区绿地养护常态化(三级)作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7、(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