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服务,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贷款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是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办法和单项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第三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制度。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下同)。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七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