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5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建设一支专业技能强、素质好的工勤队伍,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大学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岗位设置 (一)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主要设置在图书馆、各类实验室等教学辅助单位、后勤集团,个别党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少量的工勤技能岗位。(二)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本校技术工一至三级岗位占技术工岗位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7%、20%,即3个,7个,21个岗位,其中工勤技能一级岗需报省人社厅核准。二、岗位职责一级岗位:注重业务技能的学习钻研,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工艺流程,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技术和工艺技术上的关键问题与疑难问题,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并主动传授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