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实验小学总务后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激励机制,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总务处设立工作绩效奖励细则,通过正确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保证公正合理地发放绩效奖金,为此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除后勤临时工人员外,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包括试用人员)均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学校各部门领导及分管后勤领导:负责客观公正的考核后勤管理人员,积极有效的引导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第四条 考核原则(一) 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可意断妄测。(二) 考核者不能被个人情感支配,应公正评价被考核者。(三) 考核期外的业绩及事实不列入考虑。第五条 考核周期:以学期为考核周期,管理人员当月的职责履行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工作失误、工作能力及品质素养均列入考核范围。第二章 绩效奖励标准第六条 管理人员根据管理人员不同职位等级确定三个等级绩效奖基准及对应分值,具体标准见下表:职位等级一等二等三等财务员100%90%80%团长100%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