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实行聘任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单位与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职工,除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现职人员外,其他职工均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聘任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取消干部、固定工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等任职界限。 第四条 被聘任聘用职工必须与部门签订岗位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效力,双方都要严格遵守。职工依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各级领导依照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第二章 聘任聘用办法 第五条 公司中层领导(含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实行聘任制,一般职工实行聘用制。聘任聘用期一般为贰年。 第六条 公司中层领导,可由群众推荐、领导推荐、自荐等方式产生名单,经领导层研究,由公司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