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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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15 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湖北省活动方案近期,团中央学校部和全国学联秘书处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 2015 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 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寻访活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逐级举办校级、省级、国家级寻访活动。根据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全省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方案。一、实施机构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二、活动时间10 月 16 日至 12 月 26 日三、活动主题“青春自强 励志华章 我为构建清朗网 络空间代言”四、报名条件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2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中国大学生自强 之星提名奖” 获得者不受此限。6.省级自强之星推荐名单需从校级自强之星名单中产生。五、活动安排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 强之星” 活动 将推动构建“全国-省- 校” 三级活动体系,省级、校级寻访“ 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

3、名阶段(9 月中旬-11 月 15 日)1各高校团委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校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校级寻访“大学生自 强之星” 活动统 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 名平台进 行报名。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 我要报 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3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 11 月 15 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 大学生自 强之星 ”官方微博,在# 自强之星#话题下

4、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 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 强之星 共青 团中央学校部湖北团省委学校部,获得不少于 30 个转发支持。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 强之星” ,进入 2015 年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 之星” 活动简介,转发该 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 2015 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 强之星 ”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 3

5、0 个赞。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高校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的材料。(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4各高校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各高校 团委活动负责 人要对所在学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 30 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 30 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 大学生自 强之星 ”进行表彰,并择优 推介产

6、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 人选,经 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26 日)团省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省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按照各个高校提交的省级“ 自强之星”推荐名单,进行微信投票,微信投票结束后,召开省级“自强之星” 专家评审会,通过微信投票(占比 30%)和专家评议(70%),评选产生45 名省级“ 自强之星 ”(进行排名),经过 公示无异议后,推荐 5 名全国“ 自强 之星” 和 40 名“自强之星提名奖”候选人报送团中央。六、材料提交各高校按照要求的限报名额(见附件 1)需于 11 月 30 日前提交涵盖所有校

7、级自强之星和推荐省级自强之星名单的校级团委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和相应的报名表(附件 3)等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邮件标题:2015 年自强之星推报+学校 +团委 负责老师电话号码 )。没按照截止时间上报相关信息或是信息不全的高校视为自动放弃。5七、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省校两级活动顺利开展。各高校要以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为 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在校级寻访活动结束后,各高校要及时将本校寻访产生的校级“ 大学生自强之星 ”名单和事迹材料( 2000 字以内,配图)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官方邮箱 。2加强宣传

8、,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高校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 、自强 之星在线访谈、自强 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请随时关注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信(青学小楚)省级自强之星投票活动,团省委学校部微博也会积极宣传各高校推荐的省级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联 系 人:柯建锋 王明旭6联系电话:027-87233

9、566电子邮箱: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 5 号(430071)附件 1:2015 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 2:2015 年度省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校团委推荐汇总表附件 3:2015 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报名表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2015 年 11 月 4 日7附件 1:2015 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名额分配表序 号 学 校 限报名额 备 注1 武汉大学 42 华中科技大学 43 华中师范大学 34 武汉理工大学 35 中国地质大学 36 华中农业大学 3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8 中南民族大学 39 湖北大学

10、210 武汉科技大学 211 三峡大学 212 湖北工业大学 213 武汉工程大学 214 湖北经济学院 215 武汉体育学院 216 武汉纺织大学 217 武汉轻工大学 2818 武汉音乐学院 219 湖北中医药大学 220 湖北美术学院 22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22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 学院 223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 224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225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 学院 226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27 中科院武汉分院 228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 2注:其它 95 所高校限报 1 名学生。9附件 2:2015 年度省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校团委推荐汇

11、总表2015 年度省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团委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盖章):应推荐人数 实推荐人 数推荐奖项 姓名 事迹类别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院系/班级 联系方式 备注 事迹介绍推荐参加省级寻访自强之星10填表说明:1、请根据团省委分配名额将本校自强之星名单与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前置并备注推荐参加省级寻访)相关信息填写完整。2、可根据团省委分配的名额添加或减少表格的相关行数。3、“事迹类别”一栏,请简要概况并填写所推荐同学的自强事迹。例如: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及其他共七个类别。4、此表电子版可在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下载,将此表电子版连同其他推荐材料(校级活动汇总表、被推荐学生报名表等材料)的电子版一起发送到团省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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