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A2-2011061S379(朱石公路-石滩东西大道)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发包人: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承包人: 04A2-2011062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 S379(朱石公路-石滩东西大道)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S379(朱石公路-石滩东西大道)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地点:S379(朱石公路
2、-石滩东西大道) 。工程内容:该项目是我司 2018 年计划内红线外续建项目,属于公司年度计划“S379(朱石公路-石滩东西大道)燃气管道工程”立项内容,计划编号为(201609GJ4ZX028) 。本工程为新建燃气主干管项目,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PE100 级) ,设计管径为 De16014.6-De40036.4,设计压力为0.4MPa,De40022.8 的设计流量 842953 Nm3/日, De31517.9 的设计流量 523175 Nm3/日,总长度约 4028 米,其中支管长 258 米。本管线设计埋设道路的西侧离道路中心 12-16 米的人行道及绿化带上,沿途一般埋
3、深 1.2 米。主要采用开挖直埋施工,部分路段采用定向钻施工。在里程1+0021+173 处需穿越广惠高速,拟从广惠高速下方穿越;在里程 1+7161+923 处需穿越一河涌,拟从河涌下方穿越;在里程 1+9232+121 处需穿越一渠箱,拟从渠箱下方穿越;在里程 3+1443+431 出需穿越一河涌,拟从河涌下方穿越;在里程3+6063+692 出需穿越北三环高速路,拟从北三环高速路下方穿越。定向钻总长约1339 米,开挖直埋 De315-DE400 在砼路面 1179 米,在绿化带 1000 米,在人行道 510米。砼路面结构为面层 15cm,基层 25cm。路面修复,砼路面修复强度等级
4、C35 级别,面层厚度 15cm,基层 25cm,材质为混泥土。绿化修复为铺种草皮。人行道为黏贴彩色广场砖。修复为定向钻出入口大小为 4长 2m 宽 2m 深 1.5m,出钻口在砼路面的,修复强度等级 C35 级别,面层厚度 15cm,基层 25cm,材质为混泥土。开挖回填砂或石粉,土方外运。预埋管道两边必须加围蔽护栏。工程规模:中压燃气管设计压力为 0.4MPa。04A2-201106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本工程施工图相关内容,其中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见附表 。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总承包范围内验收,包联合测试
5、的总体组织与协调。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监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验收评定依据及方法如下: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3-95)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GB15558.1)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 (GB15558.2)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8)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广州燃气集
6、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技术暂行规定(施工篇) 、 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技术暂行规定(验收篇) 、 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技术规定(设计篇) ;城市道路桥梁设计规范 (CJJ37-90)道路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进行验收。由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五、合同价款发包人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所做的投标,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上述合同价款已含 10%增值税。因工程变更增减总费用在合同总价3%以内(含 3%)的,合同价不作调整,仅对超过3%的部分予以调整合同价。在发包人向承包人
7、支付款项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款的 95%前,承包人应已向发包人提交完结算款的全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未按前述规定提交发票的,发包人有权04A2-2011064暂停付款。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排列在先的其效力优先:1)本合同协议书、工程量质量保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招标答疑会议纪要;7)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澄清
8、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及其附件;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图纸及会审记录;11)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汇总表。双方有关工程的协商、变更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其效力优先于上述文件。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开户银行名称、帐户名称(简称户名)及帐号”必须与技术投
9、标书附表中所填写的“开户银行名称、帐户名称(简称户名) ”一致、且签订后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合同授予、有权停止工程款的拨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十一、合同生效04A2-2011065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 增城 区。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验收合格且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之日终止。双方签字、盖章:发 包 人 : ( 公 章 ) 广 州 东 部 发 展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承 包 人 : (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10、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04A2-2011066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版合同通用条款04A2-2011067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1.14 工期1.14.1 节点工期:指在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承包人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数。按工期网络计划的非关键线路和关键线路分为:一般节点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为:双方在本工程范围内协商、变
11、更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本合同协议书、质量保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附件;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会审记录;经双方确认的工程清单项目费汇总表。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3.3 适用标准、规范:3.3.1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 家 现 行 有 效 的 有 关
12、建 设 项 目 管 理 、 施 工 及 验 收规 范 和 验 收 标 准 , 以 及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文 件 ; 发 包 人 根 据 本 工 程 具 体 情 况 , 聘 请 专家 委 员 会 依 照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制 订 的 施 工 技 术 规 定 及 验 收 办 法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3.4 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工作。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八套图纸(不含标准图集) 。承包人确实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
13、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04A2-2011068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资料,发包人、承包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承担相应的保密费用。4.3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 本合同中所称工程师,如非特指,则均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涉及须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职权的事项上,其意见及指令与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不一致的,以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意见及指令为准。5.2 监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监理工程师的职权:本合同范围内各项
14、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的监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量的审核。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凡涉及到工程投资变动、工程违约金扣除、工期顺延、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使用事项、工程分包事项、开停复工令的签发、罚款;重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量的确认。上述事宜,在未取得发包人批准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及签署的文件无效,但发包人有权事后予以追认。5.2.1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1)作出决定,表示意见或同意,或(2)表示满意或批准,或(3)确定价值,或(4)采取可能会影响发包人或承包人权力和责任的行动时,他
15、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这种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不应损害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在权限范围内全面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信息等管理工作。除必须发包人出面的情况外,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04A2-2011069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少程度。这种协调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工程师的权利: / 。7.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必须按照投
16、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236) 。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如下:(1)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按 1 万元/次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将作好记录,在支付当次进度款时扣除。(1)新更换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的专业一致且资格等级一致或高于;(2)不能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服务;(3)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4)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会议或监理组织的每周工地例会,项目
17、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席(经发包人批准除外) ,每缺席一次按 0.2 万元/人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作好记录,在支付当次进度款时扣除。7.5 若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 7 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综合素质;并按 1 万元/次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将作好记录,在支付当次进度款时扣除。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
18、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由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向承包人作技术交底,提供道路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和标高。承包人应负责对设计提供的道路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和标高进行现场复测,并填妥测量复核记录签字备案,然后将04A2-20110610用地边线放出。(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七天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承包人应做好会审、交底纪要。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根据施工进度提供甲供材料。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按第 9 条承包人工作。 8.3 发包人
19、未能履行 8.1 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工期不能顺延。8.4 发包人负责向公路、交警等部门办理开挖许可证相关手续及平整施工场地,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负责相关费用。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包人协助向公路、交警等部门办理开挖许可证相关手续及平整施工场地,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负责报批协调等一切协调费用。(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要求开工前提供项目总体控制计划;每月 18 日前提交下月计划安排及本月计划完成情况;每周四提交本周工程“工程进度报表”和下周计划安排;提前 15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甲供材料规
20、格、数量,提前 5天提供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工程期限内,全面负责所有留在现场上的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的现场(包括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和良好的状态。根据工程师或当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施工围蔽按市政园林【2001】1273 号文及市建委【2008】937 号文要求执行。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围栏和管沟回填,否则视情节严重程
21、度给予警告,仍不按要求落实的给予 1000 元至 5000 元处罚。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行人、车辆等的通行,不能进行全封闭施工。同时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如承包人未履行或为充分履行上述义务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等,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设施:无(5)需承包人协助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