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标准版云南省瑞丽市林业局2018 年 5 月 25 日发布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办事指南BSZN-3740032018- 1 - 0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在瑞丽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其他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的公民,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机关。二、办理依据1. 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
2、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前款所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
3、设施是指: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 (四)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 35 号) 第五条 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4.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7 号)第三十八条 森林经营单
4、位在其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审批:(一)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二)其他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森林经营单位修筑其他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5.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 号) (三)根据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其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
5、施机关为瑞丽市林业局四、审批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修筑其他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服务窗口地 址:瑞丽市勐卯镇新建路 2 号六、申请材料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1 使用林地申请 原 件 纸质 1 2立项或(备案)批准文件 原 件 纸质 1 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原 件 纸质 1 4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 原 件 纸质 1 5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提交复印件 纸质 1 6 使用林地申请表
6、 原 件 纸质 1 7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原 件 纸质 1 8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及付款证明材料原件审验,提交复印件 纸质 1 9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 原 件 纸质 1 9林权证或林地权属证明(未参加林改的由市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原件(持林权证的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有公章的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办理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本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提交
7、方式窗口提交: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服务窗口(瑞丽市勐卯镇新建路 2 号)提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和当地节假日外)(二)受理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服务窗口接收资料,核对申请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申请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符合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 2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三)审批发证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服务窗口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当场或 1 个工作日内交申请人。十四、审批服务窗口咨询: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服务窗口 地 址:瑞丽市勐卯镇新建路 2 号
8、;电话咨询:瑞丽市林业局林政股 电话号码:0692-30355253.网络咨询。瑞丽市林业局网站(http:/ )或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 30 个工作日内答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在 30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 )或到瑞丽市林业局林政股办公室现场咨询及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在受理审批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交申请人。(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瑞丽市林业局;瑞丽市瑞宏路 57 号。电话投诉:0692-303551
9、7网上投诉: http:/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瑞丽市林业局;通讯地址:瑞丽市瑞宏路 57 号;邮政编码:6786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人对瑞丽市人民政府林业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瑞丽市人民政府林业局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或德宏州林业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瑞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瑞丽市人民政府;地址:瑞丽市新建路 2 号;联系电话:0692-4141421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瑞丽市林业局网站下载( http:/ )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3 -附件 1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
10、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交材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审核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受理结果现场进行查验材料符合要求林政股股长审核局领导审批证件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束- 4 -附件 2:相关表格使用林地申请书(范本)瑞丽市林业局:瑞丽市某某某项目需要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项目基本情况概况 。项目经瑞丽市某某局以文件瑞丽市某某局关于瑞丽市某某项目立项的批复(瑞某某字2017XX 号)同意建设。 项目建设拟占用本人或本单位所有林地 X 公顷,活立木蓄积 X00
11、 立方米。现申报材料齐备,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办理该项目在瑞丽市境内的使用林地手续。特此申请。某某某单位年 月 日- 5 -使用林地申请表式样使用林地申请表市(州、盟) 县(市、区、旗)申请单位或个人: (单位盖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 6 -使 用 林 地 申 请 表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项目批准机 关 批准文号使用林地 性 质 使用期限应缴森林植被 恢复费(元)使用林地 类 型 总计防护林林地特用林林地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其他林地计国有面积(公顷)集体计国有蓄积(立方米)集体林地保护等级 国家
12、级公益林地 自然保护区林地级别 面积(公顷) 级别 面积(公顷) 级别 面积(公顷) 一 国家级 二 省级 三森林公园林地 湿地公园林地 风景名胜区林地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省级 省级 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植物及生境古树名木及 保护范围 使用地方公益林地面积有/无 有/ 无 有/无 省级公益林 其他公益林备注注: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均包含其采伐迹地。声明:我单位承诺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7 -填 表 说 明1、本表采用 A4 规格用纸,分别县(市、区、旗)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2、项目类型:按代码填写。1-基础设施项目,2- 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3-经营性项目,4-城镇、园区建设项目,5-其他。3、使用林地性质:分别填写“长期” 、 “临时” 、 “直接” ,对应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填写使用期限,以月为单位。4、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 4 位小数,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