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陵县 2018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安徽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 2018 年农业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转变发展思路,推进创新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为促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效保
2、障。二、资金规模及实施范围(一)资金规模:2018 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 1049 万元,2017 年结余资金 69.816 万元,共计1118.816 万元。(二)实施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三)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参照安徽省 2013 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三、补贴机具范围和资质(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4 个大类 28 个小类 60 个品目(详见附件)。在我县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
3、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四、补贴对象和标准(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 机者”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 3 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
4、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 10 台(套)。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由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二)补贴标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五、农机产销企业责任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要按照要求进行产品投档,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完善补贴产品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 谁 确定、 谁负责 ”的原则,农机生产 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
5、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做好机具核验、抽查等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的一致性负责。对于投诉集中、“三包 ”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 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农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六、补贴操作程序2018 年我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
6、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的操作程序。(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二)带机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 一卡通” 原件,主 动到县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
7、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县农机局在受理申请时实行“一站式” 服 务,细化补贴产品核验流程,严格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依次完成现场核对购机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登记建档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 谁负责” ,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核实通过后,当场粘贴 2018 年补贴申请标志。已完成牌证登记的机具,可不再重复核实。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县农机局安排人员上门核实。(三)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
8、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县农机局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即购机当年应及时申请补贴。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根据县农机局的预受理登记顺序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为保障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于 2017 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且到县农机局登记备案的,2018 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四)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农机局当场打印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交购机者,同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 7 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
9、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五)县级结算。县农机局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原则上每月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1次。县农机局要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六)资金兑付。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县农机局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 15 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从政策实施开始,县财政局原则上每月进行 1 次资金兑付。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
10、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兑付补贴资金。七、部门职责(一)县农机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省级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报市级农机局、财政局审批后实施。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实施;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培训和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农机购机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二)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会同县农机局等有关部门对单台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数量多、金额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重点审核抽查。积极
11、参与补贴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及时对补贴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拖延不拨;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八、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委、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委、财政局分管领导、县农机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分管农业领导及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二)扩大政策宣传,公开补贴信息。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和补贴产品等信息在省
12、级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实时公开。县农机局要加大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县农机局至少每半月公布 1 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应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三)严格制度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补贴程序、补贴机具种类和经销商、机具补贴额全部向社会公开,补贴机具受益对象
13、和资金实施进度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与县财政局实行信息共享,提高补贴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严格执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购机者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和购机者,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四)严肃补贴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 、农业部“四个严禁”“八个不得”、 农业部和安徽省关
14、于推 进农 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接受媒体、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 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县农机局举报电话: 0553-6815907县财政局举报电话: 0553-6829253附件:南陵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4 大类 28 个小类 60 个品目)1耕整地机械1.1 耕地机械1.1.1 铧式犁1.1.2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1.1.3 开沟机1.1.4 微耕机1.1.5 机耕船1.2 整地机械1.2.1 圆盘耙1.2.2 起垄机1.2.3 驱动耙2种植施肥机械2.1 播种机械2.1.1 条播机2.1.
15、2 穴播机2.1.3 免耕播种机2.1.4 水稻直播机2.1.5 旋耕播种机2.2 育苗机械设备2.2.1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3 栽植机械2.3.1 水稻插秧机2.3.2 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2.4 施肥机械2.4.1 撒肥机3田间管理机械3.1 中耕机械3.1.1 田园管理机3.2 植保机械3.2.1 喷杆喷雾机3.2.2 风送喷雾机3.3 修剪机械3.3.1 茶树修剪机4收获机械4.1 谷物收获机械4.1.1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4.1.2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1.3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2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4.2.1 采茶机4.3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4.3.1 油菜籽收获机4.5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