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萧县石林乡崔阁村扶贫工厂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XXCG-2018-124招标人名称:萧县石林乡人民政府(盖章)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代理机构编制人 : 马园 审核人 : 郑思敏 编制日期:2018 年 10 月 - 2 -目 录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公告 .- 3 -第二篇 谈判须知 . - 11 -第三篇 项目需求、谈判与评审 . - 19 -第四篇 合同主要条款 .- 21 -第五篇 谈判响应书格式要求 . - 37 -第六篇 图纸、工程量清单 . - 46 - 3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XX
2、CG-2018- 124发布日期:2018 年 10 月 19 日一、采购条件1、项目名称:萧县石林乡崔阁村扶贫工厂项目(施工)2、批复文号:萧发改政务【2018】1006 号3、采 购 人:萧县石林乡人民政府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萧县石林乡2、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40 万元。4、工 期:30 日历天。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三、潜在供应商申请要求1、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钢结构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建筑工程或钢结构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3、潜在供应商及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未因违法违规被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四、采购文件领取方式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须在参与投标前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详细操作流程见- 4 -http:/ 2018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2
4、4 日 17 时 30 分止,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谈判保证金:8000.00 元(人民币)。五、采购文件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龙城镇龙霄公园南侧)第 2 开标室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六、联系方式1、 采 购 人:萧县石林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孟书记 13905576659地 址:萧县石林乡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郑工 17855757007地 址:萧县龙宵公园北侧- 5 -其它事项说明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
5、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3、温馨提示:各潜在供应商认真研究竞争性谈判公告,提前审查合同,筹措资金,确保中标后可以及时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进场施工。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采用的转账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户名称:萧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账 号:2000053339191
6、0300003112 注: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有效判定以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账户清单为准。- 6 -第二篇 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名称 萧县石林乡崔阁村扶贫工厂项目(施工)1 项目实施地点 萧县石林乡2 工期 30 日历天3 谈判有效期 60 天4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99931.84 元(采购预算金额即为最高限价,潜在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6 谈判响应书递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递交时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 8 时 0 分 截止时间:2018 年
7、 10 月 25 日 9 时 0 分7 递交的投标文件内 容及其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可以是拟任项目负责人(经理)身份证原件到场,不能提供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8 开标验证时需递交 的材料(1)投标企业法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书,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到场参加开标验证;(2)、在验证之后将统一收取评审材料原件(评审结束后返还)。9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还需承担办理项目前期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 6000 元,采购代理费 4000 元,专家评审
8、费(据实结算)等与开、评标活动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在谈判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转账、电汇 。金额:中标价的 10%,在 成 交 公 示 期 结 束 3 个 工 作 日 内 由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帐户 转帐或电汇 汇入如业主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工程审计后,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付清。- 7 -11 踏勘现场及投标答疑时间(1)、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不组织现场答疑。(建议供应商进行现场勘察)(2)、各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之日 1 个工作日前将投标质疑函以邮件方式发至 邮箱(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
9、:17855757007,联系人:郑工),招标答疑统一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发布,请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3 工程款支付项目施工进场施工付合同价 30%,全部工程完成付至工程款的85%,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 97%,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付清(无息)。1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共有 1 个标段工程。15 中标手续公示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代理公司进行备案。如未及时办理手续,视为放弃中标资格。16 成交单
10、位进场时间 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施工企业进驻标准如下:1.项目部、监理部等关键人员到岗;2.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进驻现场;3.施工管理用房等临时设施正在施工;4.开始施工,且有实质性进展(以监理核实为准);5.若项目分有多个施工段,各段应同时施工。17 暂估价 本项目无暂估价18 报价要求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时填写最终报价函,谈判将采取 N 轮谈判、N1 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函填写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供应商须按最终报价函报价同比例修正其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重要提示:1、如发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时,请
11、在投标截止之日 1 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本工程的招标补疑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 8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
12、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一)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标准应当一次性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二)供应商对除上述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应当一次性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三、供
13、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应由供应商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未在场的,由授权委托人书面提出,签字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本项目报名成功网上截图 1 份(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二)质疑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9 -(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加盖公章);(七)质疑函
14、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五、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六、 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最后报价低
15、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85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算术平均价 70 %,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施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资产负债表、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 10 -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