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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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郑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民2018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等专项治理措施,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依法规范

2、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机制,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教育生态,保障依法办学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发展、有序发展、品质发展。三、治理范围 2 辖区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四、治理任务(一)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必须有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二)查处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对未取得办

3、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三)查处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已办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 等行为。校外培训机构需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培训班名称,并按要求将所办

4、培训班的机构名称、学科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情况向区教体局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 (五)严查违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中小学校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六)坚持依法从严治教。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并在培训学校进行公示,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 非零起点教学”

5、 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五、职责分工(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二)区政府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常态督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不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检查、督促和通报。(三)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符合办学条件的无证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严格查处有证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4 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合法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责加强中小

6、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对出现违法违规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四)区民政局负责查处非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校外培训行为。(五)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工商登记、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依法配合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的培训机构。(六)区人社局负责查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问题,查处培训机构违法用工,处理培训机构与聘用教师的劳务纠纷问题。(七)金水消防大队负责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强制关停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八)区税务局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偷税漏税等违规办学行为。(九)区楼宇办负责对无证培训机构在房屋租赁方面进行协调。(十)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7、对无证培训机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行为依据相关条例进行查处。(十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排查摸底,汇总上报排查摸底情况;督促限期停办机构关停并上报进展情况。 5 (十二)辖区各公安分局负责在排查摸底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中,对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治安管理法规给予严厉打击。(十三)区教体局或区人社局会同公安、民政或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对擅自举办不符合办学条件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六、实施步骤本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2018年10月23日)成立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明确具体责任部门

8、和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0116607)。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排查摸底工作小组(详见附件3),并于10月23日前将排查摸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体局民管科314室)。(二)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10月24日11月30日)1.普查登记。区教体局组织辖区中小学校,普查登记每一名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认真填写金水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4),并于10月29日之前,将普查结果电子稿报送至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6 。2.排查摸底。根据区教体局调查统计结果,各

9、街道办事处牵头排查摸底工作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摸排,进一步核实、补充培训机构名称、地址、证照、培训内容等情况,认真检查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安全管理等情况,填写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5)和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授课教师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6),确保问题查明、底数精准、建档完善,对存在安全隐患、超范围开展文化类课程培训、违规宣传、强化应试等问题的单位,现场下发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日常监督检查意见书或责令限期停止办学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做出整改或停办,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体局民管科314室)。3.汇总数据。建立排查摸底周报制

10、度,排查期间每周四下午5:00前汇总排查结果,填写校外培训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送至专区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情况汇总表和各单位整改结果,研究确定需要取缔、整改、规范、指导审批的最终分类名单。(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6日12月31日)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要取缔、整改、规范、指导审批的最终分类名单,按照“取缔一批、整改 7 一批、规范一批、审批一批”的要求,召开联席会议,部署集中整治阶段任务,着力实现集中、快速、严肃处置。1.集中联合执法。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中小学生生命健康的无证办学机构,由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

11、室牵头,组织区教体、工商、民政、人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进行集中联合执法,坚决取缔。2.职能部门分别执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对无证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超纲教学”“强化应试” 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予以查处。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5月31日)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教体、民政、工商、人社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将无不良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无办学资质、存在安全隐患及不良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

12、名单分别向社会公布,不断巩固治理效果。七、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站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金水良好社会秩序、保障青少年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安排,切实 8 组织实施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创设宣传载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与治理,形成强大的专项治理态势。(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职责明确、部门协调、定期汇报的工作机制。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形势研判和应

13、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推动工作稳步开展。(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开展常态督查,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积极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虚于应付、做表面文章、影响整体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五)做好总结,完善监管。各单位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培训机构的审批标准与办法,建立“ 举报制”“ 抽查制”“公示制”“年检制”等日常监管办法和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信用约束管理、信息公开等机制建设,提高我区民办教育管理水平,努力促进我区民办培训机构健康、持续和品质发展。附件:1.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

14、导小组名单 9 2.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责任分工3.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摸底工作组成员名单4.金水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调查表5.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6.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授课教师信息登记表7.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10 附件1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王 珂 副县级干部副组长:高媛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 正 区教体局局长成 员:高德圆 区教体局副局长 赵东玲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王燕平 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周法宪 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主任张志刚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红卫 区税务局副局长于若雨 区楼宇办副主任李化付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 华 金水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严文志 金水路公安分局副局长石建新 东风路公安分局副局长李义彬 丰产路公安分局副局长孙振伟 柳林公安分局副局长候占胜 未来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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