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司考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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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 年行政法学司考题一、单选题43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答案:C答案解析: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包括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和比例原则。高效便民原则是指:(一)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迟延;(二)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诚实守信原则是指:(一)诚实。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二)信用。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2.因国

2、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程序正当:(一)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二)公众参与权: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决定时,应听取公民的意见。包括获得通知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题中,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诚实守信原则中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的要求。所以应

3、选择 C。4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 12 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本题中,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和恪守职业道德都属于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

4、务,参加培训不属于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所以 D 当选。45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的难度主要是考生缺少对一些重要法条阅读。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0 条第 2 款规定,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5、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题只有 C 当选,ABD 错误。46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B负担性的行为C准备性行政行为D强制行为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 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本题中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其实在

6、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职责,是履行其职务的行为,但其履行职务行为不一定就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本题公安机关只是进行的一种告知、建议,所以 BD 不选。准备性行政行为是为下一步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做准备,而本题没有处罚和强制等,所以 C 不选。4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撤回B撤销C吊销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69 条 2 款规定,被许可人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药店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欺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许可的撤销事由。所以 B 正确。ACD 不选。48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 15 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 12 小时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 6 个月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治安管理法第 49 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8、;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本题中,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不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所以,A 错误。根据治安管理法第 89 条第 1 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本题中田某哄抢的财物属于被侵害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公安机关不得扣押,但应当予以登记。所以 B 正确。根据治安管理法第 83 条第 1 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

9、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C 选项过于绝对,错误不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9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除外。本题中,田某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 60 日而非 6 个月。所以,D 错误。49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恢复强制执行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以甲为被告提

10、起行政诉讼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42 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本题中,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与甲达成执行协议,甲后来不履行该协议,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所以 B 正确当选。50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若干

11、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25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本题中,某环保公益组织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一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该信息不属于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的信息

12、,故某环保公益组织负责人无需出示其身份证件。所以 A 错误,不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13 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某环保公益组织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一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属于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是不成立的。所以 B 正确,C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8 条第 1 款规

13、定,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本题中的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故该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依法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所以 D 错误。二、多选题76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答案:CD答案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 81 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14、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及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本题中,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且该公务必须由其本人继续处理的,才不得辞去公职。所以 A 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 82 条第 3 款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本题中,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与法条规定的引咎辞去领导职务不符,说法错误,所以 B

15、 说法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 84 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本题中,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说法正确,所以 C 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 85 条第 2 款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本题中,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说法正确,所以 D 正确。77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

16、税款的某企业价值 200 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答案:BC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扣押不适用听证,因为扣押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题中,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 200 万元的商品,不适用听证,不选。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42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

17、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本题中,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听证事项的吊销许可证事项。所以 B 当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47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本题中,规划局发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而重大利益关系,属于听证事项,当选。行政拘留因有暂缓执行制度来保障,所以没有听证程序,不选 D。78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

18、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答案:ABC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18 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

19、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本题中,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车未悬挂号牌对其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所以 A 正确。同时根据第五项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所以 B 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某公安交管局交

20、通大队民警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所以 C 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本题中,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电动三轮车是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是查封扣押的对象,但是电动三轮车上的物品不是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不的查封、扣押。所以 D 错误。79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21、的?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 6 个月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答案:BC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8 条规定,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题中,一企业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涉及该企业联系人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住建委应当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公开的意

22、见。所以 AD 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沈某认为住建委拒绝公开行为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期限为 6 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住建委拒绝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对自己拒绝公开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 C 正确。80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 100 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 6000 元。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下

23、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答案:AB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10 条第 5 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本题中,该公司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所以 A 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24 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本题中,区工商分局在复议过程中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所以 B

24、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22 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本题中,市工商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一般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而不是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理此案。所以 C 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28 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本题中如果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的,市工商局可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而非只有撤销。所以 D 错误。8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

25、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答案:BCD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01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只能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即使其没有规定,也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 A 不选,BCD 当选。82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26、,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答案:ABD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12 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公安机关是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不是垂

27、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其复议机关为上一级公安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李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 A 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维持了区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决定,属于复议维持,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B 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该案件经过复议,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

28、以 C 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 1 条第 3 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本案中,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欠缺的,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说法正确。所以 D 当选。83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B案件涉及款额 2000 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

29、,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答案:AC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82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审理下列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本题中,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正确。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上诉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因为发回重审说明案件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

30、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条件,同时上诉审是二审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所以 B 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83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所以 C 说法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80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书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对于简易程序没有规定的内容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因为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完善的程序。本案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应当适用此规定,人

31、民法院可以当庭也可以定期宣判。所以D 错误。84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 8 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照片为书证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答案:CD(司法部 ACD)答案解析: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32、材料。其特征是通过其所表达或者反映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对物品、现场等进行察看、检验后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记录。如对有争议的建筑物进行拍照,确定方位并以文字、表格、图画等形式将所得结果作出记录。本案中,县公安局对张某家被砸坏的门、窗等物品进行拍照是对现场进行察看、检验后所做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记录,属于勘验笔录内容之一而不是书证。所以 A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

33、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本题中,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并不影响现场笔录的法律效力,但应当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原因。所以 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4 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当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意见,应当说明分析过程。本题中,县公安局提交额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这一

34、鉴定机构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正确。所以 C 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四)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五)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说法正确。所以 D 正确。85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 100 平方米、借

35、款 50 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 70 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 15 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答案:ACD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7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

36、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本题不符合先于执行的范围和条件。所以 A 错误,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孙某提起行政赔偿应当对房管局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失提供证据。所以 B 正确,不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8 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C 项过于绝对,错误,选择。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

37、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政行为。孙某因房管局的行政登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属于国家赔偿范围,D 错误,当选。三、不定项 972015 年立法法修正后,关于地方政府规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外的事项已制定的规章,自动失效B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C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D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

38、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载答案:BD答案解析:根据立法法第 82 条第 3 款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是继续有效而不是自动失效,所以 A 错误。根据立法法第 82 条第 5 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 B 正确。根据立法法第 82 条第 6 款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

39、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C 选项的上位法只有地方性法规,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属于扩大范围,错误。根据立法法第 86 条第 2 款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所以 D 正确。98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

40、院起诉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 条第 2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本题中,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立案侦查与否

41、属于刑事司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题中,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区房管局不是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若其作为原告起诉违背了行政诉讼法原被告恒定原则。因为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法是控权法而不是官告民的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第(八)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本题中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其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

42、范围。所以 C 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不含规章。本案中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是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进行附带性审查但是不能直接起诉,所以 D 不选。99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强拆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A撤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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