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 XX上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及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中心,牢牢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切实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关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监督监督“探头”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有力推动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 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驻在单位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领导干部进一步增
2、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防止“七个有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驻在单位党组贯彻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 等党内重要制度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分析把握政治生态,掌握“树木”和“森林”情况,协助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当好“护林员”。工作缺乏主动性。深入被监督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不经常、不积极、不 主动,只满足于县纪委监委布置安排工作时才到被监督单位督促检查指导,没有结合各单位工作业务特点开展经常性、有的放矢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年
3、初,分别主持召开了所有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督促指导驻在单位研究制订 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 。 坚定政治自觉,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方向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的要求,坚持在政治格局中思考、谋划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在思想教育中提高政治 自觉。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重要位置,督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学思践悟中深刻理解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4、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在工作谋划中体现政治素养。坚持把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基础工作,结合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立足 XX 贫困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着眼破解“瓶颈”制约,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贯穿 “一条主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压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三项重点”(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三项工作”(强化巡察监督、强化监察措施的运用、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两项活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定不移推动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 三是在工作推进中坚定政治方向。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前提,牢牢把握纪检监 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在政治格局中思考工作、部署行动,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维护和保障党中央的政令畅通、加强党的思想组织领导提供纪律保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纪委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市纪委和县委开展工作,自觉服从市纪委和县委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及时请示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执纪审查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牢记政治使命,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紧紧扭住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把管党治
6、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 走向严紧硬。 一是县委主动担责。县委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018 年以来先后主持召开 5 次县委常委会、 3 次四大班子会议、 3 次 书记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监察体制改革、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3 次,并分县级、乡镇、县直部门和驻会单位四个层面,集体约谈了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用“耳提面命”的方式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到了重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
7、体责任在全县范围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是乡镇和部门认真履责。 3 月份,县纪委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了督查,随后,县纪委常委分别到各自联系乡镇和部门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调研,并约谈了部分乡镇的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导干部,推动了乡镇和部门严格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各自范围内的从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县委形成了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三是纪检组织切实督责。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部门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对所联系乡镇和部门至少开展 1 次督查调研,找问题 、提要求、促提升。共开展专项督查 2 次,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 44 人(次)。同时,
8、对 2017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为“一般”和“较差”的 3 个乡镇和 3 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考核等次为“较差”的 24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严肃问责,不断传导压力,倒逼了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 4 - 三、突出政治定位,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号角。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也对干部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统筹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 XX 县纪委监委积 极思考,主动作为,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在规范履行监督责任、打造专业化监督力量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一是建立全面覆盖的监 督格局。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把更多力量、更多精力投
9、入日常监督,探索建立了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主,纪检监察室、信访室一起用力,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织齐心协力,村务、校务、医务监督委员会一线发力的“上下联动、全面覆盖”式监督格局,不断把监督的“螺丝”拧紧,为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违纪违法设置重要屏障,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 二是推行高效的监督运行机 制。参照上级纪委监委的做法,制定出台执纪监督监察运行办法,划清相关主体间的工作责任和界限,明确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特别是在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环节,坚持以案管室为中心,整体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以 7 个纪检监察室为
10、重点,在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一线独立工作、严密配合、随时汇报,进而形成了“ 1+7”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打造素质过硬的专业队伍。主要采取“糅合队伍、以案代训、学习充电”的思路,不断推进纪法衔接“双剑合璧”。糅合队伍即大幅度、高密度插花安排纪检 干部和转隶干部,促进干部在共同开展工作中相互取长补短,实现短时间内融入,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合作、协调的工作氛围;以案代训即组织办案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案例分析讨论,充分发挥原纪检监察干部和转隶干部各自在纪、法领域的优势和专长,互学互鉴,交流工作理念、分享业务经验、提升知识储备,迅速补齐各自短板;学习充电即结合各自短板,通过学习党规党章制度汇编
11、宪法监察法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不断补齐纪法知识短板、业务能力短板,增强运用纪言纪语、法言法语的能力,切实提高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能力和水平 。 四是发挥“嵌入式”监督作用。不断加强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的基层监督力量,推动各类监督资源向基层倾斜、向基层集聚、向基层加压,促使其积极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从“内部”和“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从权力运行的特点规律中发现问题,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将执纪问责嵌入问题初起时、大错未成时,切实做到有效管用。 2018 年以来,全县 28 个乡镇受理信访线索 68 件,有 14 个乡镇完
12、成零突破,共立案 17 件,给予党纪处分 11 人,诫勉谈话 15 人次,通报批评 - 6 - 37 人,书面检查 8 人次 ,提醒约谈 5 人,告诫约谈 20 人,集体约谈 4 人。 四、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从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分析研判,深化专项治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是 紧盯时间节点严督查。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成立作风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坚决遏制“虚”“隐”“顽”的问题。落实“一节三抓”工作机制(即: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紧盯违纪问题、节后及时问责曝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坚守纪律底 线。 2018 年以
13、来,共开展明察暗访 3 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7 起,给予党纪处分 9 人。 二是强化分析研判严管理。对照作风建设“六项机制”和“责任清单”,每月召开作风建设分析研判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季度开展作风建设问卷调查,及时掌握分析“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问卷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配套制度,为解决“四风”问题提供务实管用的制度支撑。 三是开展“三级接访”严整治。推行县、乡党政班子成员和村级“三委”班子成员为主的“三级接访”活动,零距离倾听群众意见, 2018 年以来共公开接访 254 人次,解决各类信访问题 16
14、2 件。 五、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2018 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线索 84 件,同比增长 128.57%;处置反映问题线索 190件,增长 18.75 %;初步核实 150 件,立案 57 件;结案 49 件,增长 8.89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91 人,增长 37.5 %。 一 是实践“四种形态”。 2018 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 184 人,其中,第一种形态 96 人,占 51.34%;第二种形态 78 人,占 41.71%;第三种形态 2 人,占 1.07%;第四种形态
15、8 人,占 4.28%。 二是加强基层监督。建立在乡镇干部中选拔配备村(社区)纪检监察员机制,加强对村“三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向全县 284 个村和 16 个社区选派了 300 名纪检监察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从源头上降低重复访、越级访。 2018 年以来, 300 名村级纪检监察员入户调查 8200 余户,帮助解决问题 324 件。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召开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下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案件中相互协调配合的通知,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各成员单位之间问题线索的互相移送和信息共享,力促全县反腐败工作合力。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相互
16、移交、移送问题线索 13 件。 - 8 - 四是发挥巡察震慑效应。从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底,县委先后六轮对 28 个乡镇 300 个村级党组织和 31 个县直部门、 7 个教育卫生下属单位进行了巡察,对 3 个乡镇 9 个村级党组织和 3 个县直部门进行了“回头看”,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 3758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46 个,立案审查 13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18 人,约谈 17 人,诫勉谈话 10 人,批评教育 18 人,通报批评 15 人。目前,乡镇巡察全覆盖,县直部门巡察覆盖率为 78.8%。 2018 年,县委决定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已完成首轮巡察,共发现
17、 2 个被巡察乡镇在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 37 个问题,其中了 解关注类问题 27 个。 六、明确政治要求,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着眼于加强党的思想领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想新举措,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突出廉洁教育。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绷紧纪律之弦,对新进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组织 126 名拟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把牢纪律底线。 二是突出抓早抓小。依托“一课、一网、一信、一博、一 号
18、”(廉政党课、 XX 纪检监察网、“ XX 清风”微信公众平台、“ XX 廉政”微博、“ XX 县纪委”头条账号)五个平台,及时推 送党风廉政建设新动态,发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把“咬耳扯袖”渗透到全县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2018 年以来,共刊发各类廉政动态信息 354 条,其中被甘肃廉政网采用 7 条,白银廉政网采用 54 条。 三是 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利用 XX 红军长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干部廉政教育,截止目前,已有 6300 多个团队、 850 余万人次先后参观 了展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近期,正在对展馆的改造升级,已完成项目的前期论证和改造升级规划设计,并报省市纪委审核通过。项目计划于 6 月底完成所有改造工程,并于“ 7 1 建党日”正式投入使用。建成后,展馆内容将更加突出长征中的纪律与作风这个主题,展现手段将更加突出独特性、震撼性、互动性、科技性,廉政教育和革命教育效果将更加明显,对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赢得群众必将起到更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七、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县监察委成立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 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