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 工 环 境 保 护验 收 监 测 报 告建设单位: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二 O 一八年十月建设单位: 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裴纪评建设单位: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 电 话:15589736555 传 真: 邮 编:277600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西官庄村 104 国道西侧 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1、建设项目概况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由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投资 200 万元建设,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西官庄村 104 国道西侧,占地面积 2667 平方米,
2、职工定员 8 人。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前身为微山县海帆燃气有限公司,因经济纠纷,由法院判给债务人裴纪评,企业更名为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8 年修订)等有关政策,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的“179、调气库(含 LNG 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中的“其他” 项目。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委 托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编制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 9 月 10 日微山县环境保护局以微环审报告表
3、【2018】195 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07 日-08 日,根据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组织了监测,对环境管理水平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4、收监测报告22、验收依据2.2.1 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11.07);(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12.0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2017.10.0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
5、公告 2018 年 第 9 号);(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文); 2.2.2 技术文件依据(1)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 8 月);(2)微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微环审报告表【2018】195 号)(2018.9.10)。2.2.3 验收执行标准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标准;(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2 类区标准;(3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修改单标准;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33、工程建设情况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西官庄村 104 国道西侧,未涉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该项目营运期间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该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该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该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可以有效的隔声,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
7、响很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8 年修订)等有关政策,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的“179、调气库(含 LNG 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中的“其他” 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布置方案较好的实现了工艺流通的顺畅性,体现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使物料在厂区内的输送简单化,方便了生产;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设备运转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总平面布置合理。(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2)。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
8、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见表 3-1 及图 3-3。表 3-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4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与项目厂 址方位 与项目厂址距 离(m) 功能目标西官庄村 NE 330东官庄村 NE 530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声环境西村 SE 9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地表水 微山湖 SW 8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 项目区周边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微山
9、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5图 3-1 项目地理位置图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6图 3-2 项目平面布置图 北大门办公室操作间储罐区消防池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73.2建设内容为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规定,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 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2)建设地
10、点: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西官庄村 104 国道西侧;(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单位: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5)工程总投资:200 万元。(6)项目周边环境: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西官庄村 104国道西侧,项目区四周均为农田。表 3-2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 项目 内容1 项目名称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2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西官庄村 104 国道西侧3 总投资 200 万元4 占地面积 2667m25 建筑面积 800m26 劳动定员 8 人7 工作制度 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667m2,建筑总面积约 800m2,工程
11、分类如表 3-3 所示。表 3-3 项目组成一览表微山县鑫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8工程类别 主要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主体工程 操作间 1 座, 1F,钢结构,占地面积 500m2 租赁辅助工程 办公室 1 座, 1F,砖混,一栋,占地面积 100m2 租赁储运工程 储罐区 1 座, 1F,钢结构,占地面积 200m2 租赁供水 生产、生活用水由微山县市政供水管网供应 -供电 用电量约 2 万 KWh,由微山县供电局供应 -制热 冬季车间不取暖、办公室空调取暖 -公用工程制冷 夏季车间不制冷,办公室空调制冷 -废气 石油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 化粪池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新建固废 一般固废 厂区设生活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处 新建环保工程噪音 Leq 隔音降噪、厂区绿化 新建3.3 主要原、辅助材料消耗本项目原辅材料来源见表 3-1。表 3-1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 名称 用量 备注1 液化石油气 500m3/a 外购,主要为 C3C4 的有机烃化物2 水 120t/a 微山县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3 电 2 万 kWh 微山县供电管网提供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 3-2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