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自评报告2018 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我市把党建引领扶贫工程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截至 12 月份,我市已全面完成该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现对照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要求,将我市 2018 年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1.认真制定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办法要求,根据市民生办关于做好 2018 年 33 项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发我市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政策依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资金筹措、资金拨付、审核备案、资金监管、绩效评
2、价、工作要求九个方面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作详细安排。2.用好用活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根据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10万元标准,池州市共申报省财政 x 万元专项资金。为充分发挥该项目资金杠杆作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核、指导和验收中严格把关,选准育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全市 x 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及时拨付兑现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全市共有 x 个扶贫工作队,每个扶贫工作队 3 万元工作经费(1 人的扶贫工作队安排 1 万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 4:4:2 的比例分级
3、承担,其中,国定贫困县石台县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截至 12 月中旬,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拨付了 x 万元、x 万元、29.6 万元,拨付率分别达到 100%。二、绩效自评情况对照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综合各地工作完成情况,绩效自评情况如下:市本级 100 分,贵池区 100 分,东至县100 分,石台县 100 分,青阳县 100 分(详见附件)。(一)投入情况(总分 15 分,自评得分 15 分)1.项目立项情况(总分 10 分,自评得分 10 分)(1)组织领导(指标分值 1 分,得 1 分):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分管副部长任组长的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同时
4、,将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纳入 2018 年全市组织工作要点,并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2)基础数据(指标分值 2 分,得 2 分):及时摸清和核实全市选派帮扶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相关情况,完善 89 个贫困村和89 个选派帮扶村第一书记基础信息,建立池州市 2018 年度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基础数据库,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准确。(3)审核备案(指标分值 3 分,得 3 分):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池州市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任务、细化实施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并报省委组织部、市民生办备案。(4)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 2 分,得 2 分):及时转发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5、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5)责任落实(指标分值 2 分,得 2 分):积极指导各县(区)选派办组织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申报并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推进任务落实。2.资金落实情况(总分 5 分,自评得分 5 分)(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 3 分,得 3 分):890 万元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和 142.2 万元选派干部办公经费,均已拨付到位,拨付率 100%。(2)到位及时性(指标分值 2 分,得 2 分):相关经费均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拨付,及时拨付率 100%。(二)过程情况(总分 2
6、5 分,自评得分 25 分)1.项目管理情况(总分 15 分,自评得分 15 分)(1)目标管理(指标分值 10 分,得 10 分):制发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建立池州市 2018 年度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基础数据库,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实施项目管理。(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指标分值 1 分,得 1 分):督促县(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对需要招标的项目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3)监督检查(指标分值 2 分,得 2 分):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结合基层党建督查、选派帮扶工作督查等,切实加大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项目有效落实。(4)资料报送(
7、指标分值 2 分,得 2 分):每月核实相关信息,严格按要求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和市民生办分别报送相关基础数据、月报表、信息、进展分析材料等,始终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准确。2.财务管理情况(总分 10 分,自评得分 10 分)(1)财务管理规范性(指标分值 6 分,得 6 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定期监督检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严格资金监管;各贫困村严格按照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 4 分,得 4 分):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三)产出情况(总分 30 分,自评得分 30 分)(1)目标任务
8、完成程度(指标分值 12 分,得 12 分):根据目前自查情况,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总投产率达到 100%,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总使用率 100%。(2)考核验收质量(指标分值 10 分,得 10 分):会同财政部门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及乡镇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3)使用资金(指标分值 8 分,得 8 分):无滚存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比例 100%。(四)效果情况(总分 30 分,自评得分 30 分)(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 12 分,得 12 分):通过项目实施,选派干部在村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对推进脱贫攻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经济效益(指标分值 12 分,得 12 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所有贫困村全部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预计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同比增收 0.5 万元以上,为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贫困村出列、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3)社会满意度(指标分值 6 分,得 6 分):根据调查反馈结果,我市党建引领扶贫工程政策知晓率、满意度均达 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