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委员廉政承诺书卢 xx,男,壮族,中共党员,1979 年 6 月出生,xx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绩效评价和考核、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分管信息统计与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挂钩联系单位:县皮肤防治站(县康复院)、稼依卫生院、干河卫生院、八嘎卫生院。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将其牵头协办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和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和局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从严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四、严守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五、不违规执法侵害群众利益,不铺张浪费,不利用职务为身边人谋利。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维护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