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管理局 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2018 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局机关有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努力为草原保护和建设提供组织纪律保障。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xx 市草原监
2、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xx 市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xx 市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 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报告,明确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范围内负有主体责任,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党风廉政各项责任。(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同时研究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我局公示了党费收缴、考勤情况以及在局务会议公布了单位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多次讨论了征占用草原项目审核审批等需要集体讨
3、论的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形成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齐心协力的良好工作氛围。今年,局领导与各科室主任、单位职工进行廉政谈话 2 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等规定。同时,严格干部管理,制定请销假、保密、外出报备等工作纪律制度,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政意识。一是坚持学习制度,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思想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开展好警示教育,着力提高草原监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从思想上、意识上杜绝腐败。通过组织全体干部参观伊金霍洛旗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触目惊心的党员干部贪腐案例一枚胸
4、章、代价、馅饼廉政教育短片、重温入党誓词,给党员干部敲响了勤政廉洁的警钟。三是切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干部职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树立远离“红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的廉洁意识,今年我局共组织学习 10 次,干部职工参学人数 80 余人次。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态,紧盯关键节点和关键岗位,对涉及违规占用草牧场现象和草原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相
5、关草原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对达到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及时移送;对涉及草牧场权属纠纷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依规办事;在草原征占用审批过程中,有的放矢的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限时办结。(五)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做好“3+5”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三大攻坚战”、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扫黑除恶、“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三务”公开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党风政风监督“3+5”重点工作引向深入。2018 年,我
6、局严肃督查上班闲聊、办事推诿等工作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慵懒散拖现象,切实转变作风。同时,根据xx 市农牧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市农牧业领域强行霸占农牧民草原线索全面排查,每月月底进行汇总上报进度,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霸占农牧民草场的案件。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虽然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距离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开展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落实的不够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创新。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以下的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好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常抓不懈,严格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深刻学习领会新党章,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草原监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单位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坚持不懈的抓好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认识,确保草原监理队伍的长期纯洁性。四是继续开展和完善党务、政务的等公开工作,接受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以及全社会的监督,实行阳光作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