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济南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库(场)规划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加强我市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停车设施满足静态交通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参照其他先进城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2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方便使用,并满足道路动态交通及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1.3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工程。1.4 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库(场)的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2 一般规定2.1 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工程配建的停车库(场)布置宜与主体建筑位于城市道路的同侧,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布置并须合理退让相关规划控制线、地界及各类现状、在建或规划建(构)筑物。如因用地条件限制确需设置在道路两侧时,应设置过街设施。2.2 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工程配建的停车库(场)设计,应使停车库(场)与建筑基地出入口、主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