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化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智慧浦东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率,提升信息化科学规划和管理水平,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是专门用于支持信息技术在区级政府部门和社会领域的发展应用、推动浦东新区整体信息化发展的专项资金。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浦东新区区级各委、办、局(不含教育、卫生、街道)相关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机构”);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会机构”)。第四条(安排原则)专项资金支持的信息化项目应当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遵循“安全、适用、共享、节约”的原则,重点支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利用和智慧浦东建设发展的信息化项目。第五条(监督制度)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