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排查重点责任区域管理(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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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防安全排查重点责任区域管理1.1用火安全管理1.1.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本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1.1.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消防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变更,如实报告。1.1.3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时,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提出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1.2用电安全管理1.2.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1.2.2电器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1.2.3每日下班前,各单位、部门需派专人检查、关闭其责任区域内的电源。2电器防火安全管理2.1新增较大容量的电器设备时,应重新设计线路,经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器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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