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专职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方案(试行)为了贯彻学校内部人员聘任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学校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的形成和深化,岗位酬金和所聘岗位挂钩,形成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分配重点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人才激励机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本着坚持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按绩效分配,效率优先力求公平的原则,特制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专职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方案。一、专职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领导小组学院专职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团队、学院党委委员、支部书记、院长助理和各学系主任组成,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学院专职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小组组长。组长:洪
2、俊杰、赵鸿韬成员:曹小勇、施丹、崔凡、曲佳文、裴建锁、薛熠、许亦平、李建培、李明、丁鼎、蓝庆新、毛捷、荆然、王健、魏巍贤、王晓东、陈福中、徐朝阳、刘树林、于晶晶、薛书武、吴青、孙芳二、目标和措施通过改革与制度创新,对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给予政策上的倾斜,从而有利于吸引、培养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具有创新能力及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科学设置专职教师岗位和职责,实行岗位聘任,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三、基本原则(一)按需设岗、岗位管理各级岗位及其数额按照我院学科发展规划、全院教学及科研工作任务设置,教授级岗位适当向重点学科倾斜。2(二
3、)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各级岗位在全院专职教师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四、岗位设置(一) 岗位类别设置学院设置 A 类岗(教学为主岗) 、B 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其中 A 类岗不超过全院专职教师 10%.原则上 A 类岗只限于聘任承担全校公共课以及量大面广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二)岗位级别设置学院设教授级岗位、教授级岗位、副教授级岗位、副教授级岗位、讲师级岗位、讲师级岗位、助教岗位。其中 A 类教授岗最高级别为级岗位。我院各类一级人数不超过该级别教师总数的 30%。年薪制老师参加专职教师岗位聘任(单独进行考核聘任,名额单独划分,只能选择 B 岗) ,但其具体教学工作量考核及相关的奖惩
4、措施以进校签署协议和学校学院相关管理办法为准。五、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职责(一)A 岗(教学岗)基本职责基本要求:应具有丰富的从事本专业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基本职责:承担公共课以及其他量大面广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课堂教学工作量教授二级 7 课时每周,副教授和讲师 8 课时每周。指导本科生 8名(每年) ;讲师 8 课时每周。指导本科生 8 名(每年)同时承担社会实践指导工作并从事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以及教材建设工作,并取得相应的高质量教学成果。1A 岗教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具有参与学科建设、参与本学科科研任务的能力;具有丰富的从事本专业3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根据需要承担硕
5、士生和本科生教学课程讲授工作;出版本专业高水平教材、发表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完成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包括相关的科研创新项目、硕士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指导本科生的科研创新项目、本科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指导和培养访问学者。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2A 岗副教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具有参与学科建设、参与本学科科研任务的能力;具有丰富的从事本专业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根据需要承担硕士生和本科生教学课程讲授工作;出版本专业教材;发表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完成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包括相关的科研创新项目、硕士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指导本科生的科研创新项目、本科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职工作
6、量定额。名额不超过 A 岗副教授总人数的 30%3A 岗副教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具有丰富的从事本专业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根据需要承担硕士生和本科生教学课程讲授工作;参与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工作。完成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包括相关的科研创新项目、硕士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指导本科生的科研创新项目、本科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4A 岗讲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根据需要承担硕士生和本科生教学课程讲授工作;参与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工作。协助完成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本科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名额不超过 A 岗讲师总人数的 30%。5A 岗讲师级岗
7、位的基本职责根据需要承担教学任务;参与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教材和课程建设工作。协助教授或副教授完成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46A 岗助教岗位的基本职责协助指导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承担本科学生的教学任务;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具体细化见下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A 类岗聘任指标岗位类别级别获相应职称年限要求最低教学量(周课时量)最低科研工作量 聘任说明每年最低科研工作量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职教师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教授二级 无7;指导本科生 8 名依据前三年教学质量及数量
8、,适当考虑科研贡献和社会服务等,进行聘任。学院聘任结果由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决定同上一级获得副教授职称满二年8;指导本科生 8 名同上同上副教授二级 无 同上 同上同上一级获得讲师职称满二年同上 同上讲师二 无 同上 同上5同上级标注: 课时量统计涵盖所有在校学历教育的课时,不加系数。最低教学量、科研量为岗位考核和聘任的最低量,教师不得因此为由拒绝学校和学院分配的其它教学和服务任务。(二)B 岗(教学科研并重岗)职责基本要求:应同时具有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和较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基本职责:承担较高水平科研、较高质量教学以及学位论文和社会实践指导工作,课堂教学工作量教授
9、3 课时每周;副教授、讲师工作量 5 课时每周。指导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和硕士生。每年作为第一或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是自己的学生) 发表一篇 CSSCI 论文或者一篇公开发表的英文论文(不要求署名顺序),或者三篇公开发表论文,或者专著一部。1B 岗教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承担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及研究工作;在本学科前沿进行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承担学术梯队建设任务;指导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指导和培养访问学者、青年教师;承担研究生和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名额不超过 B 岗教授总人
10、数的 30%。2B 岗教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承担学科建设工作,在本学科前沿进行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需要提出高水平的咨询报告;指导硕士研究生或指6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访问学者或进修教师;承担研究生或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3B 岗副教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参与学科建设工作,承担或参与本学科的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指导硕士研究生或进修教师;承担本学科教学法的研究工作,承担研究生或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名额不超过 B 岗副教授总人数的 30%4B 岗副教授级
11、岗位的基本职责承担或参与本学科的科研项目;指导硕士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参与本学科教学法的研究工作,承担研究生或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5B 岗讲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参与科研课题工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需要协助指导研究生;指导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学生的教学实践和社会调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承担研究生、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名额不超过 B 岗讲师总人数的30%。6B 岗讲师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参与科研课题工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2、;指导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学生的教学实践和社会调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承担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或根据需要承担研究生的某些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77B 岗助教岗位的基本职责协助指导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学生的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承担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需要承担教学服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B 类岗聘任原则及标准岗位类别级别获相应职称年限要求最低教学量(周课时量)最低科研工作量 聘任和考核说明一级获得教授职称满三年3 每年最低科研工作量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职教师
13、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聘任依据教师前三年对学科建设贡献(参照学院科研奖励规则和结果进行),适当考虑教学和社会服务贡献。学院聘任结果由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决定。教授二级 3 同上 同上一级获得副教授职称满二年4 同上 同上 副教授二级 4 同上 同上讲师一级获得讲师职称满二年4 同上 同上 8二级 4 同上 同上标注: 课时量统计涵盖所有在校学历教育的课时。课时量为不加系数课时。最低教学量、科研量为岗位考核和聘任的最低量,教师不得因此拒绝学校和学院分配的其它教学和服务任务。(四)特聘教授岗基本职责基本要求:国际国内著名的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国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引领相关学
14、科群或学科赶超和保持国内外领先水平的能力。基本职责:作为学科领军人物,带领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承担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科学研究项目,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任务。特聘教授由学校统一聘任和管理。六、各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应聘各类各级岗位的专职教师岗位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特聘教授、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进入国家高级人才项目者,包括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学校培养的上述国家高级人才项目储备人才。(二)教授、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新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按聘任合同应当聘为教授、级岗位者。(二)副教授、级
15、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91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2新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按聘任合同应当聘为副教授、级岗位者。(三)讲师、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 博士毕业;2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四)助教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硕士毕业;2、其他需要聘为助教的教师。七、岗位考核实行院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院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对各岗位教师的考核办法和标准,根据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的标准进行初审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由学校根据核定的考核标准进行复核审批。年度考核若不达标准,则为当年考核不合格,扣发当年绩效津贴(为当年全部岗位津贴的 20%) 。聘期考核按
16、照各“学院(部、所)专职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三年)方案”执行。聘期考核三年一次,动态调整教师分类和分级。将执行学校的教师分类分级原则或比例、教师岗位职责和年度考核的标准,我院将按照我院学科发展目标,根据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师聘任和聘期考核方案具体实施。聘期考核由学院实施执行,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在新的聘期中须降级聘任。对年度和聘期考核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10特聘教授岗的考核和绩效津贴按照签订合同内容执行,由学校集中管理。八、教师的聘任与解聘各类各级教师岗位的聘期为三年。竞聘上岗的人员应与学院、学校签定聘任协议。因公出国、因病休假等目前不在岗者,
17、暂不参与本次聘任,待到岗后再另行聘任。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不得拒聘、辞聘。(二)低聘与降级聘任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低聘或降级聘任:(1)三年期末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复核后认定后,应降级聘任;(2)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二)不予聘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1达不到相应级别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2虚报教学时数或科研成果; 3被认定为剽窃他人科研成果;4受学校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含)处分尚未撤消。(三)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解聘:1在聘期内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2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经学校研究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3其他按规定需要解聘的情形。(四)协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