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完善八公山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7 号)和中共安徽省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22 号)精神,按照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完善八公山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 工作背景改革开放初,我省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热情,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要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