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柳江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二期)”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桂政办发201251 号和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实施农村扶贫“党员扶残温暖同行(二期)”项目的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柳残联字201232 号)精神,决定 2012 年至 2015 年,由柳州市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共同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二期)”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12 年至 2015 年,柳江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共同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二期)”工程,组织每个村党支部扶持 1 户以
2、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并具有可行性项目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项目资金 1000 元以上,帮助扶持对象掌握 1-2 门致富实用技术,有相对固定的发展项目,稳定解决贫困问题。2012 年全县扶持 400 户。二、资金筹措每户补助项目扶持资金 1000 元,2012 年扶持 400 户,需要 40 万元,其中自治区扶持 119 户、柳州市扶持 97 户、柳江县扶持 184 户。扶2持资金由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协调落实。三、方法步骤(一)调查摸底(5-6 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残联要组织村党组织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劳动能力较强、有致富愿望
3、的贫困残疾人户作为扶持对象,按照标准,严格把关,逐户、逐人进行筛选。要以村为单位将拟扶持对象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二)选项立项(6-7 月)。各乡镇(街道)残联、村党组织和残疾人组织要指导扶持对象选好项目,使扶贫资金能真正发挥作用。所选的项目要因人因地而异,选择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使残疾人达到就业增收的目的。(三)审批建档(7-8 月)。每个持助对象,必须填写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扶助对象登记表,向村党组织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残联签署意见后,由乡镇(街道)残联报送组织部和残联审核批准。同时将审批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
4、残联和市财政局备案。区、乡镇(街道)残联建立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四)领发资金(8-9 月)。各乡镇(街道)残联指派专人直接到县残联领取扶持资金,及时将资金发放到批准的扶持对象手中,做到专款专用,并负责落实发展项目,督促扶助项目的实施。(五)结对帮扶(6-11 月)。各村党组织根据扶持对象的具体情况,在当地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确定 1-2 名党员经济能人作为结对帮扶人,以“帮、包、带、扶”的方式对残疾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结对帮扶,每个乡镇(街道)要在面上扶持的基础上,重点扶持 35 户,树立典型,重点宣传,以点带面。通过项目、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
5、面扶持,帮助残疾人找到创业项目和发展途径。要重点安排残疾人党员参加农村党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六)总结验收(12 月)。各地要认真总结“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每年 11 月 30 日前,各乡镇(街道)将活动总结上报3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和残联。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对各乡镇(街道)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四、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扶持对象所在村党组织为“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的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负有领导责任。县委组织部、乡镇(街道)残联负有督促指导、检查落实的
6、责任。本项目资金主要由自治区残联专项扶贫资金和市、县财政安排专项残疾人扶贫经费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筹安排,由残联会同财政局负责落实。(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在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做到“三个为主”,即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通过生产劳动创造收入,保障残疾人家庭生活安定;坚持扶持劳动能力较强的残疾人户为主,充分发挥残疾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过上自食其力的生活,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坚持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为主,将人均年纯收入在 2300 元以下的残疾人家庭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三)建立制度,跟踪管理。 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乡镇(街道)残联和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回访扶持户
7、,了解党员帮扶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定期反馈制度。乡镇(街道)每半年要将“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的进展情况以报表和书面的方式,报送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备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组织、财政、残联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在“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中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附件:1 、
8、“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任务计划分解表2、“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扶助对象登记表3、“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扶助对象汇总表4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2012 年 4 月 25 日 附表 1柳江县实施 “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任务计划分解方案表填报单位: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2 年 6 月 28 日 乡镇 任务(户) 资金(元) 备注白沙乡 27 27000里雍镇 34 34000穿山镇 40 40000进德镇 41 41000拉堡镇 27 27000成团镇 42 42000百朋镇 47 47000洛满镇 26 26000流山镇 27 27000三都镇 31 31000里高镇 16 16000土博
9、镇 33 330005附件 2 “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扶助对象登记表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 份 证 号 残 疾 证 号 残 疾等 级 残疾类别 扶持对象基本情况家 庭人 口 家庭劳动力情况 家庭经济状况 村党支部名称 村结对帮扶能人姓名、电话 扶持项目名称 村党支部初审意见(盖章)年 月 日乡(镇)党委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乡(镇)残联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区组织部审批(盖章)年 月 日区残联审批(盖章)年 月 日6附件 3“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扶助对象汇总表填表单位(盖章):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证号 家庭住址 电 话 扶持项目名 称填表人_ 残联项目负责人 _ 说明:1、本表由乡(镇)残联指定专人填写一式三份,存档后,分别送区委组织部、残联存档备查。2、本表每年 7 月底前分别送区委组织部、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