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2二、安全管理重在落实 (一)做好内部安全的保卫工作 1.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2.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3.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案例 1 2006 年 1月 14日 早 6点 35分,某乡村民李国盛闯入该乡中学初二 3班,将汽油瓶点燃投向正在上早自习的学生,导致 20名学生不同程度烧伤, 3名学生因恐慌跳楼致伤, 1名教师路过主动接学生导致受伤。 李国盛因对有关部门处理他与其他人矛盾不满,为发泄私愤,而报复社会。 学校没有严格的门卫制度,过早上早自习,班额过大,仅初二 3班就有学生 106人,事发时来不及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