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权限内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审批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业务电话:37223262 监督电话:37223316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3、集体合同4、实行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管理规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2 -2.权限内设立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含设立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民办学校)审批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3、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法律法规3、基本办学规模已达到 500 人/年以上4、教师配备2、.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3 -3、权限内人力资源服
4、务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机构法定代
5、表人(投资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4、专职工作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5、机构所在地的验资证明6、机构活动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7、机构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8、法律、法规及受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以上文件材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4 -4、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 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
6、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法律法规3、基本办学规模已达到 500 人/年以上4、教师配备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5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
7、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机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基本情
8、况和身份证明4、专职工作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5、机构所在地的验资证明6、机构活动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7、机构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8、法律、法规及受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以上文件材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6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
9、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验资报告 200 万元2、章程3、营业执照4、与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5、劳务合同范本6、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协议7、必要办公设备、办事人员.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7 -7、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
10、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8、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11、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8 -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9、对职业中介等机构扣押劳动者、求职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12、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9 -者、求职者收取押金的处罚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10
13、、对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
14、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10 -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业务电话:37223876 监督电话:3722331611、对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回 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 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 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 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