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oc

上传人:一*** 文档编号:1238488 上传时间:2019-01-09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166.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硕士学位论文: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硕士学位论文: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硕士学位论文: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硕士学位论文: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硕士学位论文: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硕士学位论文(20 届)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姓 名学 科 、 专 业 法 律 硕 士 ( 全 日 制 法 律 硕 士 )研 究 方 向 国 际 法 学指 导 教 师论文提交日期2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硕士论文摘要)国际融资租赁是在租赁与买卖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新型的独立的交易类型,具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一方面它具有租赁与买卖的双重属性,另一方面在许多方面突破了由其所产生的交易的运作机制,在法律层面上也呈现出新的特征。国际融资租赁具有合同履行期限较长、承租人在整个租期内占有租赁物、租赁物为承租人专用而不具备通用性、出租人租金债权的实现与否完全依赖

2、于承租人的信用和偿债能力等特点,因此,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三方当事人中的权益最易受到侵害。总的来说,各国对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的研究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公认的、完整的理论体系。本论文从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出租人权利保护问题作为切入点,在分析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权利易受侵害性的基础上,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等立法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等国际惯例,并结合物权法、合同法、破产法及相关法学原理,对出租人的权利保护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正在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的立法有所参考。本文主体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简要分析国际融资租赁的概念、特征以及发展状况,和出租人之权利易受侵害性并介绍了国际融资租

3、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权利保护的特殊条款。第二章具体分析国际融资租赁出租人所承担的权利风险,分别研究了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破产、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物发生添附情况下,出租人的权利所存在的风险。第三章与第二章相对应,具体分析了在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破产、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物发生添附情况下,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所采取的方式。第四章讨论的是我国融资租赁立法关于出租人权利保护之缺陷及立法建议。此章讨论了我国现有立法对融资租赁交易规定的不足之处,并提出通过建立租赁物物权公示、登记制度,确立租赁物自行取回权制度,确认出租人之转让权,探索租赁资产证券化,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方式来保护出租人的所有权。关键词: 国际融资

4、租赁 出租人 权利保护 立法建议 1Protection of the Lessors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Abstract of masters thesi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is a novel type of transaction with double functions of financing and leasing in modern market economy. It is true that it has outgrown its relationships w

5、ith its original transactions in many aspects. This transaction is characterized as long-term performance, leased equipment possessed by the lessee, and the leased equipment ordered as per the special requirements of the lessee, which make the rights of the lessor are most easily injured. Generally

6、speaking, the study on legal issu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is still at the starting stage at present, which has not formed the generally acknowledged theoretical system yet.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vulnerability of the lessors rights, combining with the contents of international le

7、gislation such a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American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 as well as property law, contract law, bankruptcy law,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lessors rights protection i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expecting to do some efforts to the ongoing legislat

8、ion of “Financial Leasing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is thesis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parts:Chapter one is mainly about the conception, characters,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and the vulnerability of the lessors rights, as well as the special provisions of

9、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contracts used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lessor.Chapter two probes into the risks of the lessor when the lessee breaches the contract, being declared bankrupt, or the leased equipment being accessed to immovable property, possessed in good faith by the third p

10、arty.Chapter three, corresponding to chapter two, probes into the measures of lessors rights protection when the lessee breaches the contract, being declared bankrupt, or 2the leased equipment being accessed to immovable property, possessed in good faith by the third party.Chapter four provides some

11、 suggestion on the legislation of our countrys financial leasing law on the protection of lessors rights.Key word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lessor, protection of rights, suggestions1目 录导 言 .1第一章 国际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保护之原因探究 .2第一节 国际融资租赁之概述 .2一、国际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特征 .2二、国际融资租赁的发展 .6第二节 国际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保护之原因 .7一、国际融资

12、租赁三方当事人中出租人权利最易受到侵害 .7二、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特殊条款对出租人权利之保护 .8第二章 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权利之风险 .11第一节 承租人违约风险 .11一、承租人预期违约 .11二、承租人实际违约 .11第二节 承租人破产风险 .12一、跨境破产 .12二、租赁物是否属于破产财团 .14三、出租人在承租人破产程序中的地位 .15第三节 第三人善意取得承租物之风险 .16一、善意取得制度 .16二、国际融资租赁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17第四节 承租人添附取得承租物之风险 .18一、关于添附行为的原则性规定 .18二、国际融资租赁中的添附原则 .19第三章 国际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

13、之法律保护 .19第一节 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权利之法律保护 .19一、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 .192二、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 .20三、要求损害赔偿 .21第二节 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权利之法律保护 .22一、国际融资租赁中破产法律适用问题 .22二、出租人的破产取回权 .23三、出租人的破产抵消权 .24第三节 第三人善意取得承租物时出租人权利之法律保护 .25一、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物登记的对抗效力 .25二、登记对抗主义的例外:留置权优先原则 .26第四节 承租人添附取得承租物时出租人权利之法律保护 .27一、出租物被添附于不动产之上的判断标准 .27二、国际社会对融资租赁物附着于不动产时出租

14、人权利之特殊保护 .28三、我国融资租赁法(草案)的相关规定 .30第四章 我国融资租赁立法关于出租人权利保护之缺陷及立法建议 30第一节 我国融资租赁立法关于出租人权利保护之缺陷 .30一、我国立法现状 .30二、我国立法缺陷 .31第二节 我国融资租赁立法关于出租人权利保护之立法建议 .31一、建立租赁物物权公示、登记制度 .31二、确立租赁物自行取回权制度 .32三、确认出租人之转让权,探索租赁资产证券化 .33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33参考文献 .34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37后 记 .381国际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导 言融资租赁(financial

15、 leasing),又称金融租赁或现代租赁,其是在传统租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租赁信用质的飞跃。目前融资租赁业己发展成为一项巨大的国际性朝阳产业,被誉为继银行、保险、信托、证券之后的第五大金融支柱,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渠道。 1但由于国际融资租赁起步较晚,发展尚不成熟,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即使在一些融资租赁业很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迄今也未有完善统一的法律制度,以至在学说和实务上争执不下。法律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生命力,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融资租赁对各国的法制完善及统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发展速度

16、缓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租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上的应有保障。当然,我国目前的融资租赁立法还不够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也只是刚刚拟出了草案,尤其是其中针对出租人的权利保护,只是做出了比较原则性的规定,因此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十分重视这个问题,这也是笔者为何选择这个题目的原因。笔者在借鉴了融资租赁制度已相对发展成熟的西方国家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希望能够由此提出针对中国国情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本论文的创新就在于在论文的分析中加入了我国融资租赁法(草案)对于出租人权利保护这方面的新规定,这在以往的论文中比较少见。此外,本论文还在融资租赁法(草案)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关于出租人权利保护相

17、关的立法建议,以期对我国的这项立法有微薄贡献。由于本人没有在融资租赁公司任职的经历,因而本论文的写作主要是搜集了前人关于国际融资租赁各国立法、关于物权法、破产法等相关著作以及论文、论文集、期刊等方式来进行资料搜集,在此基础上进行观点整合、立法分析、立法阐述、关于我国的立法建议等等。1 Sudhir P Amembal, International Leasing: the Complete Guide,Volume One,Amembal & Associates, U.S.A 2000, P.25.2第一章 国际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保护之原因探究第一节 国际融资租赁之概述一、国际融资租赁的概念

18、及特征(一)国际融资租赁的概念1. 国外融资租赁立法在现代租赁中,按照与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归属、租金的性质等可以分为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和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ing)。所谓经营租赁又称服务租赁或管理租赁,是一种可撤销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在这种业务下,出租人不仅提供租赁物供承租人使用,一般还提供维修服务,同时还承担租赁物毁损的风险,因而租金较高,比较适合承租人短期使用设备的情况。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

19、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一般而言,融资租赁是指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应商)这样的一种交易。其特点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第三方(供应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出租人根据此合同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另一方面,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设备租赁合同,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条件下,授与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英国法律对融资租赁是从税务及会计准则角度来加以定义和规范的。1987年,英国颁布租赁及租购交易会计标准21(SSAP21),其中关于融资租赁的界定是这样叙述的:租赁开始时,承租人承担了至少90%或更多的设备现值的未来支付义务,这就是融

20、资租赁,否则就是经营租赁。 2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出租人认为它的设备是一种金融投资以及精算的财务利益行为。 3澳大利亚同英国、美国一样属于普通法系国家,规范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散见于合同法以及其他的一些商业法案中。判例在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中发挥2 张宇锋主编:融资租赁实务指南 ,法律出版社,2008 年版,第 50 页。3 Sudhir P Amembal, International Leasing: the Complete Guide,Volume Two, Amembal & Associates,U.S.A., 2000, p490.3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这同样体现在租赁立法中,其中著

21、名的案例有:1983年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判决的奥蒂诉联邦租赁体制案(ODea vs. Allstastes. Leasing system 1983)、1984年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判决的澳大利亚汇丰集团诉汉德雷(Citicorp Astralia vs. Hendry 1984)及1984年最高法院判决的奥斯汀诉UDC案(Austin vs. UDC 1984)。 4上述判例都形成了这样的规定:当承租人在履行支付租金义务出现瑕疵,而且出租人在被迫收回租赁物的情况下,应当对出租人收取的承租人应当支付的回报数量加以限制。 5韩国是新兴的融资租赁市场,自1972年融资租赁被引进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

22、展,至今已取得有目共睹的长足进步,成为发展中租赁市场的佼佼者。韩国租赁业的飞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国家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的正确指引和支持,其中不得不提及规范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一部专门法律。在融资租赁被引进之初的1973年,韩国制定了租赁业促进法,经过近20年的实践积累和发展,1991年12月变更为租赁业法。 6修改后的租赁业法从实质上讲更接近于行业的行政监管法,对租赁业的融资、资本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及违规处罚等内容都做了详细规定。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一部租赁业促进法,市政府鼓励和扶植租赁发展的政策在法律方面的反应,在韩国充分体现了以法律促进经济发展的现代立法精神。在美国,融资租赁交易的私法关

23、系由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2A编调整,其制度设计基于融资租赁交易是一种别异于买卖交易、动产担保交易等的独立交易类型的观点而展开,其中对租赁交易的范围、租赁合同的订立和解释、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履行、违约及其救济等做了全面的规定。 7统一商法典在1987年的修订本中的术语界定部分,对融资租赁作了专门的规定,即“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租赁:(1)出租人不选择、制造或供应货物;(2)出租人取得与租赁有关的货物或对货物的占有与使用权;(3)出租人或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时或在此之前得到一份证明出租人购买货物的合同副本,或以承租人批准表明出租人购买货物的合同作为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UCC的这一定义着

24、眼于出4 张宇锋主编:融资租赁实务指南 ,法律出版社,2008 年版,第 54 页。5 Sudhir P Amembal, International Leasing: the Complete Guide,Volume Two, Amembal & Associates,U.S.A., 2000, p474.6 张宇锋主编:融资租赁实务指南 ,法律出版社,2008 年版,第 56 页。7 孙新强译: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评述 (第一卷)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47 页253 页。4租人在整个租赁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对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是否具有购买选择权等细节问题没有做详细

25、的规定。但是它要求融资租赁首先必须是一项真正的租赁交易,即承租人以租金作为回报而取得对租赁物的占有与使用权利的交易。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国际会计标准第17号文件(IAS17,1982)中也给融资租赁作了明确的定义,即“融资租赁指的是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和收益转让与承租人的一种租赁,租期结束后所有权可以转让给承租人,亦可以不转让。”IASC认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划分涉及由何方对资产予以资本化的问题,故应重视哪一方当事人对租赁物享有实际的控制与受益权,它在对融资租赁概念说明时指出,一项租赁是否是融资租赁,不在于其合同形式而在于其实质,关键在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与收益

26、是否转移给承租人。在不考虑交易的法律形式的情况下,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是一种购买融资,而非简单的传统租赁。 82. 国际融资租赁的概念如今国际社会有关融资租赁的唯一统一立法就是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公 约 ( UNIDROIT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是 国 际 统 一 私 法 协 会 制 定 的 , 于 1988年 5月 28日 在 加拿 大 首 都 渥 太 华 召 开 的 国 际 外 交 会 议 上 通 过 。 它 是 在 世 界 上 绝 大 多 数 国 家都 未 制 定 融 资 租 赁 成 文 法

27、 的 背 景 下 , 由 各 国 法 律 专 家 和 租 赁 专 家 共 同 制 定 的一 部 公 约 , 对 于 推 动 各 国 租 赁 立 法 以 及 国 际 租 赁 统 一 法 进 程 , 乃 至 推 动 融 资租 赁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的 普 及 和 发 展 无 疑 具 有 重 要 的 历 史 意 义 和 现 实 意 义 。 9制定 公 约 的 目 的 和 宗 旨 是 : (1) 主 要 用 于 消 除 各 国 在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方 面的 法 律 障 碍 , 并 在 发 生 纠 纷 后 适 用 统 一 的 国 际 规 则 ; (2) 推 广 国 际 融 资 租赁

28、 这 种 交 易 方 式 , 促 进 国 际 贸 易 的 发 展 , 维 护 各 方 当 事 人 的 正 当 权 益 ; (3)照 顾 到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中 的 民 事 和 商 事 法 律 方 面 的 统 一 规 则 。 公约采用的是1977年欧洲租赁协会关于设备租赁的模式规定,即通过对融资租赁的操作机制和交易构成的描述来界定融资租赁,公 约 第 1条 第 2款 规 定 : “前 款 所 指 的8 罗伟国、黄琳、罗晓和刘卉译,赖金昌指导:融资租赁的一些国际理念 ,载李鲁阳主编:融资租赁若干问题研究和借鉴 ,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 年版,第 183 页。9 程卫东著: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 年版,第 120-12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位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