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来人员与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来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的所有外来人员及外包工程队伍;3 规定和程序3.1因工作需要招用外包工程队伍时,必须由“发包方”安全保卫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工程队伍,严禁录用。3.2安全资质审查时,承包方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复印件及安全组织机构、施工队伍自然状况表等,并交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存档。3.3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签定“安全协议书”(见附件1)和“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件2)。“安全协议书”和“文明施工协议书”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协议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