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硕士学位论文(20 届)外资并购与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姓 名学 科 、 专 业 民 商 法 学 ( 全 日 制 法 学 硕 士 )研 究 方 向 公 司 法指 导 教 师论文提交日期2外资并购与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硕士论文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知识产权为主导的无形资产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外资对我国企业的并购规模也越来越大,我国企业的资产被外资大量地并购、流失,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我国企业的无形资产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外资并购与企业无形资产概述,本文首先界定了外资、并购的概念,并且分析了外资并购的最基本的两种模式即
2、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其次,界定了无形资产的概念、范围以及价值等。本文认为外资并购是包括外资兼并与外资收购两种形式的法律行为,外资兼并规定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外资收购规定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无形资产为无形财产的经济上的概念,并指出了无形资产范围、价值的特点等。本文第二部分为外资并购中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这部分首先界定了无形资产流失的内涵,即为企业资产的不当减损;然后分析了无形资产在并购过程中流失的环节;分析了无形资产流失对企业本身、股东以及相关行业造成的危害;并从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五个角度阐述了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的表现形式。本文第三部分为并购中企业无形
3、资产流失的原因。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可以分为客观上的原因以及主观上的原因。客观原因是指基于无形资产无形性以及不稳定等特质而引起的流失;主观原因是指由于我们在制度以及立法上存在的问题而引起的流失,这类原因包括未能充分利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会计制度以及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国家监管的缺乏等。本文最重要的内容为第四部分对防止并购中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对策的探讨。本文认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首先要加强企业无形资产产权制度的建设,要将其作为企业的重要资源进行建设、维护、入账等;我国相关的立法也应该对此作出配合,对并购的立法加以清理、调整,制定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对外资并购的监
4、管,对于危害国家利益以及行业利益等的并购相关部3门可以对其作出禁止并购的规定;以及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等。关键词 外资并购 无形资产 流失 保护1Foreign M intangible assets is the economy concept of the incorporeal property, and indicate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scope and value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Section 2 is the lost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in our country.
5、First, defines the concept of the lost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that it is the improper derogation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and analyze the links of the lost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Analyze the harm of the lost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and the expression of the lost from five parts including Tra
6、demark right, Patent right, Land use rights.ect. Section 3 is the reason of the lost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this article put the reason into two parts,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auses. The objective causes due to the substance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including invisible and instability; the sub
7、jective cause due to the reason of mankind, including the lack of using the law of our country, 2the problems of accounting system and evaluation system; the non-perfect legislation and supervise system of our country.Section 4 is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in this article, it propose measures to solve
8、 this problems.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 of the intangible assets, which should be made the core assets of a enterprise; Enacting and improv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such as Assets evaluation Law; strengthen the supervise of the merger and acquisition by foreign investors; severely quest t
9、he responsibility of those who is responsible for it.Key word Foreign M&A Intangible Assets Loss Protection1目 录导 言 .1第一章 外资并购与企业无形资产概述 .2第一节 外资并购的界定 .2一、外资的含义 .2二、并购的含义 .3三、外资并购的含义 .4四、外资并购的两种模式 .5第二节 企业无形资产的界定 .6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6二、无形资产的范围 .8三、无形资产的价值 .9第二章 并购中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 .10第一节 无形资产流失的内涵 .10第二节 并购中企业无形资产流
10、失的环节 .11一、谈判过程前的流失 .12二、评估过程中的流失 .12三、并购后经营过程中的流失 .12第三节 外资并购中无形资产流失的危害 .13一、企业无形资产流失最直接的受害人就是企业本身 .13二、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影响企业股东的利益 .14三、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危害正常的市场秩序 .14第四节 外资并购中无形资产流失的表现 .15一、商标权的流失 .15二、专利权的流失 .16三、商业秘密的流失 .16四、土地使用权与特许权的流失 .172五、销售渠道、客户关系等其他无形资产的流失 .18第三章 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分析 .18第一节 无形资产流失的客观原因 .18一、无形资产的
11、无形性 .19二、无形资产的不稳定性 .19第二节 无形资产流失的主观原因 .19一、未能充分利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 .19二、会计制度的原因 .20三、评估制度的原因 .21四、立法上的原因 .22五、国家监管的原因 .23第四章 防止外资并购中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的对策 .25第一节 建立企业无形资产的产权制度 .25第二节 完善并购中对无形资产保护的立法 .26第三节 加强对并购行为的监管 .27第四节 完善无形资产的会计制度与评估制度 .28第五节 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29一、民事责任 .29二、行政责任 .30三、刑事责任 .30结 语 .31参考文献 .32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12、与研究成果 .34后 记 .351外资并购与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导 言跨国公司对外投资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即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全世界经历了全球化的并购浪潮。特别是 1998-2000 年,跨国并购迅速成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在全部跨国直接投资的比重中占到了 80%以上。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 90 年代末期以来,外资并购在我国也得到了长足地发展,根据汤姆逊金融公司统计,2004 年外资在华共完成 2141个跨国并购项目,价值 240 亿美元,占我国实际吸收外商投资的 40%。近年来倍受国人关注的达能收购娃哈哈一案,凸显了并购过程中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问题。达能集团
13、自 1987 进入中国后,通过极小的代价获得了我国众多民族品牌的商标、销售渠道、人力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光明、娃哈哈、乐百氏、武汉东西湖啤酒、梅林正广和、汇源、蒙牛等品牌无不成为其狩猎的目标。达能与我国公司的合作已取得巨大成效:东西湖啤酒、深圳益力食品公司等成为达能的控股公司;光明、蒙牛先后帮助达能代销达能、碧悠两个品牌的酸奶而使达能在酸奶领域占据巨大市场份额;娃哈哈与达能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差点就使我国的民族品牌拱手让人。由此可见我国企业的无形资产潜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而随着外资并购的深入发展,国有资产和民族品牌很容易出现低价出让的情况,虽然无形资产流失有时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国的
14、企业并购带来的无形资产的流失是非常严重的,不仅是并购过程中的无偿侵吞、以及并购后的滥用、束之高阁等,还包括人力资源的流失、市场营销网络的流失和技术的流失等无形资产的再流失,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根据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2008 年由于世界经济放缓和金融市场动荡导致许多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出现清偿危机,公司并购速度出现了放缓的迹象,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是企业资产流失可能性最大的时期。从改革开放至今,外资利用并购分享了大量我国民族品牌崛起的成果,所以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无形资产的保护就显得更加重要。国内虽然对外资并购领域研2究比较多,但是对外资并购过程中无形资产保护方面的研究略显
15、不足,因此研究并购过程中的无形资产的保护也有重要的意义。第一章 外资并购与企业无形资产概述第一节 外资并购的界定一、外资的含义“外资”这一概念在我国既可以理解为外国投资者,也可以被理解为外国资本。但是不管从哪个角度出发,关于外资标准的确定都有以下三个标准:注册地标准、主营业地标准和资本控制标准。 1 注册地标准是从外国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即只要是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包括无国籍公民、国际组织、团体的投资,都属于外资。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也被视为外资;而资本控制标准从资本归属的角度出发,只要资本受依据注册地标准认定的外国投资者控制,该
16、资本就属于外资。我国长期以来采取的是注册地标准,即以外国投资者国籍作为判断的依据,但最近几年在我国的立法中有采用资本控制标准的趋势,例如商务部在2003年颁布了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投资性公司或者其与其它外商投资者共同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设立企业注册资本的25的,被认定为外资企业。按照注册地标准,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我国注册,本应该属于中国法人;但是如果按照资本控制标准,由于其资本受外国投资者控制,所以投资性公司在我国再投资也被视为外国投资者。注册地标准的优点在于识别性强,容易判断,而且外资在我国的再投资不能享受外资的优惠条件,符合我国鼓励吸引外资的政策;但是如果完全采取注册地标准,将其在我国境内的再投资视为内资企业,又会造成外资利用其中国法人的身份规避我国在外资并购领域对外资的限制与审查,所以注册地标准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满足我国对外资并购进行监管的需要。2006年颁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 王传丽等著:国际经济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5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