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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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硕士学位论文(20 届)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研究姓 名学 科 、 专 业 法 律 硕 士 ( 全 日 制 法 律 硕 士 )研 究 方 向 民 事 诉 讼 法指 导 教 师论文提交日期2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研究(硕士论文摘要)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说:“任何法律制度的确都必须关注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一些基本价值:如自由、平等等,然而所有这些价值的法律制度又应当服从有关公益方面的某些迫切需要的考虑。 ”1在我国的现实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的多元化使得各种不同利益主体片面地追求个人利益,渐渐冷漠甚至破坏公益,然而公益、公序却并未能得到有

2、效的救济保护。针对我国目前民事公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现实,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在维护公益、公序方面存在途径单一、力度不足甚至缺少诉讼主体的情况,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公序呢?本文拟构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即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制度来弥补当前我国法律在维护公益、公序方面的欠缺。文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民事公诉的概念、特征以及当前构建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现实基础与理论依据进行了阐述,然后借鉴国外的立法例,最后提出构建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的设想。全文分四章来对有关内容进行探讨:第一章,从基本概念入手,首先对民事公诉的概念和特征进行阐述,并区分民事公诉与由其他主体提起的公益诉讼

3、的区别;其次,从现实基础与理论依据方面论证当前构建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二章,从比较法的角度介绍了国外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立法规定,并总结出其立法的特点,以便于为构建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提供借鉴。第三章,确立了构建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制度的基本原则,来指导民事公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构建。第四章,对构建我国民事公诉制度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设想,提供了思路,希望能对未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事公诉制度起到推动作用。关键词 检察机关 民事公诉 现实基础 理论依据1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邓正来、姬敬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前言。1Procurato

4、rial Agency civil appeal system in our country(Abstract)American Jurist Bodenheimer says:“any legal system must pay attention to foundational values that surmount the specific social structure and economic structure such as freedom ,equality, however ,all these legal system must meet some urgent dep

5、end related public welfare aspect.”1 In our country, along with reform and open-up policy unceasingly deepening, economical unceasing development, under market economy system ,the benefit multiplication causes each divergent individual to pursue the personal interest one-sidedly, become indifferent

6、and even destroy the public welfare gradually. However, actually the public welfare can not get the effective protection. The civil public welfare receives the serious violation at present, but our current legal system in the maintenance of public welfare is insufficient, how to take the effective a

7、ction to mainta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the social public welfare? This article intends to reconstruct a new lawsuit system, namely the civil appeal system by the Procuratorial Agency, to make up the current in sufficience in the maintenance of public welfare.This article, using the comparative ana

8、lysis, demonstrate the concept and the characteristic of civil appeal as well as the realistic foundation and the theory basis of Procuratorial Agency to mention the civil appeal system, then use the model overseas vertical legal regulation for reference, finally propose that how to construct civil

9、appeal system of our country Procuratorial Agency. The full text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chapters:First chapter, beginning with the basic concept, at first apatiate the civil appeal concept and the characteristic, and differentiate the civil appeal with the public welfare lawsuit difference which m

10、entions by other main bodies; then, prove from the 1 America Bodenheimer:Jurisprudencelaw philosophy and law methods,translators: Deng zhenglai, Ji jingwu,the press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1999 edition headpage.2realistic foundation and the theory based on the aspect current construc

11、ts our country Procuratorial Agency to mention the civil appeal the necessity and the feasibility.Second chapter, introduce the overseas Procuratorial Agency files the civil action the legislation to stipulate with the comparison test angle, summarizes its legislation characteristic in order to adva

12、nce Procuratorial Agency civil appeal in our country.Third chapter, establish the principle of the civil appe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in order to direct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l appeal system by Procuratorial Agency in our country.Fourth chapter, assume the material procedure of civil appeal system

13、 in our country, at the same time,I supply and widen my ideas, from those I hope they can give the promotion to construct civil appe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which is accordance to the national situation. Keywords: Procuratorial Agency Civil appeal Realistic foundation Theory basis1目 录导 言 .1第一章 我国检察机

14、关提起民事公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第一节 民事公诉的概念及特征 .2一、民事公诉的概念辨析 .2二、民事公诉制度的特征 .3第二节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现实基础 .5一、必要性分析 .5二、可行性分析 .10第二章 外国民事公诉制度的考察 .13第一节 外国民事公诉制度的立法例 .13一、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13二、英美法系国家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14三、前苏联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15第二节 外国民事公诉制度的启示 .15第三章 民事公诉制度构建的理论依据和基本原则 .17第一节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理论依据 .17一、 “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发展论证检察机

15、关为适格当事人 .17二、 “诉的利益”理论的发展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纳入诉的利益范畴.18第二节 构建民事公诉制度的基本原则 .19第四章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探讨 .23第一节 检察机关民事公诉的受案范围 .23一、确定民事公诉受案范围的意义 .23二、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23三、民事公诉的受案范围 .252第二节 检察机关在民事公诉中的法律地位与诉讼权利和义务 .27一、检察机关在民事公诉中的法律地位 .27二、检察机关在民事公诉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29第三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具体程序 .29一、案件来源及立案审查 .29二、案件管辖 .30三、证明责任问

16、题 .32四、审理程序 .33五、诉讼费用承担 .34结 语 .34参考文献 .34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34后 记 .341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研究导 言“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这一命题中的“民事”与“公诉”似乎自相矛盾。因为习惯上,公诉只涉及刑事案件,传统意义上的“民事”被认为是个体私益,实行私法自治原则,公权力不得干涉,所以也就不存在民事公诉。但随着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使得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产、生活几乎连为一体,当个体私行为可能损害到人们的共同生存基础公共利益、公共环境和公序良俗,而现行法律制度在保护救济上存在途径单一、力度不足甚至起诉主体缺失导致无人诉讼请求救济时,在私

17、法领域中,寻求建立一种新的法律机制来维护公益、公序也就显得至关重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是实践中司法机关摸索出来的一种新的救济模式。从 1997 年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原告身份向方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被告方城县工商局擅自将工商所房地产低价出卖的买卖关系无效,以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一案时起,就揭开了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领域中通过提起公诉的方式来维护公益、公序的序幕。自此以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效仿,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公益、公序的案件达数百起之多。然而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事公诉在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司法实践中不同检察机关在提起的民事公诉中定位的身份、地位也不

18、相同。笔者认为,由于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在维护公益、公序上的滞后甚至法律空白、欠缺,因此对民事公诉制度的建立应当持积极态度。本文试图从研究当前构建民事公诉制度的实践中的必要性、理论上的可行性角度出发,阐述民事公诉制度在实践中的生命力,并对构建民事公诉制度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以期待推动未来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的进程。2第一章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一节 民事公诉的概念及特征一、民事公诉的概念辨析迄今为止,对于检察机关将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在司法理论界众多学者已经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和争论,而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地区的检察机关也已经将此类案件提起诉讼,

19、并被法院依法判决。但对于检察机关这一特殊的诉讼行为,无论是学术研究领域、大众媒体或司法实务界,均没有统一的提法。常见的提法有“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如在全国影响较大的浙江省浦江县良种场房地产案发生后, 人民法院报等报纸以“检察机关能否提起民事诉讼”为题进行报道评论; 1另外一种广泛的称谓是“民事公诉” ,如对于浦江县良种场房地产案, 浙江日报以“浙江首例民事公诉案”为题进行报道。 2笔者认为,在构建一项制度时,必须对一个法律概念有一个准确的称谓,而且这个称谓必须能反映出这个法律概念的本质,这样才能体现这项制度的特殊性以及规范性。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行为,笔者认为“民事公诉”这个概念

20、能准确地反映检察机关把民事案件提交法院审判这一诉讼制度的特征。所谓民事公诉是指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检察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程序,请求法院依法审判的民事诉讼制度。 3笔者认为,之所以“民事公诉”能体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特征,因为“民事公诉”蕴涵了两层含义:首先, “民事”体现了这项诉讼制度适用的领域,是一个以主体平等和意志自由为基本原则的私权领域,因此这项制度最终追究的是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其次, “公诉”是指它是个诉讼活1 人民法院报 2002 年 11 月 2 日。2 中国普法网 2003 年 1 月 7 日。3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21、民事公诉制度研究 ,载张智辉主编中国检察强化法律监督的制度设计 ,2004 年 11 月版,第 291 页。公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表现形式之一,民事公诉包括提起和参加民事诉讼。本文旨在讨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相关问题及制度构建,因此本文的民事公诉仅指检察机关以提起公诉的方式参与公益诉讼。3动,是国家公权力机关来行使的诉讼活动,这里的“公”不仅指公权力,而且也有公益、公序的含义。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国家公权力机关为了公益的目的而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介入私权领域。事实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 ,从形式上看,是检察机关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因此,在一些理论研究和新闻报道中,通

22、常被直截了当地称之为“民事公益诉讼” 。必须注意的是,要对“民事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有个明确的区分, “民事公诉”不是“民事公益诉讼”的简称。所谓“民事公益诉讼” ,是指在民事、经济活动中,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违反民事、经济法律,侵害国家、社会的公共权益,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行为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来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活动。 4从它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知道,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民事公益诉讼”分为普通公民的公益诉讼、社会组织的公益诉讼和国家专门机关的公益诉讼,因此“民事公诉”只是“民事公益诉讼”的子概念。同时,之所以将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诉讼称之

23、为“民事公诉” ,因为仅仅从形式来对这个诉讼活动来定义,且仅仅将“民事公诉”中的“公”理解为公益,既不够全面,也不严谨。事实上就这项诉讼活动本身而言,我们研究的主要是检察机关这个国家公权力机关提起的关于维护公益、公序的诉讼,因此, “公”首先应该是公权力,其次才应该是公共利益,两者应该结合起来。正因为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构建检察机关提起的维护公益、公序的民事诉讼活动,因此笔者认为, “民事公诉”这个概念更符合法律名称要求的准确性和概括性。二、民事公诉制度的特征作为一个特殊的诉讼程序,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区别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它具有以下特性:第一、诉讼主体的特定性。普通的民事诉讼,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当

24、事人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中发生争议,为解决这种权益之争,诉讼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的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与案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法律上利害关系以外的人不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反映在诉讼4 何文燕、陈刚、廖永安主编:硕士论丛民诉法学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54 页。4程序中只有当事人才能提起诉讼,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承担诉讼后果的法律责任。但在民事公诉中,则不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基础,而以民事公益受到不法侵害为成就的条件,在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公序受到不法侵害后,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出于对公益、公序的维护而将侵害公共利益的当事人告上法庭

25、。因此,在民事公诉中,提起诉讼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它不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身份参加诉讼,而是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提起诉讼。第二、诉讼目的的公益性。民事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宗旨。普通的民事诉讼,诉讼双方都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请求,其目的是解决个体之间的纠纷,保护个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即便是在一些因为侵害范围较广而引起的多数人诉讼或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虽然看起来是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但其提起诉讼的内因仍是考虑到自身的权益,只是其诉讼行为可能引起维护他人利益的结果而已。第三、侵权后果的不确定性。 5在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诉中,所针

26、对的侵权损害既可以是现实危害,也可以是尚未造成现实损害,但存在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存在危险性的。传统民法实行的是补偿原则,诉讼必须要求损害是已经发生或现实存在的,损害后果是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但对于民事公诉来讲却不一定必须要损害事实的后果存在,因为在我国实践中尤其是一些环境污染类的公害侵权事件,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潜在性、长期性的特点,其有毒、有害成分危害往往不是直接及时体现的,若是等到危害结果出来才对其进行制止,对于社会公益将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民事公诉针对的损害既包括现实存在的,也包括潜在危险性的。第四、补充性。检察机关主要在其他与公益直接相关联的主体对于公益保护的不能够或不力情况下才提起民事公诉。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都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比如对于国有资产流失类案件,如果相关的国有企业正在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有效途径积极进行保护国有资产,检察机关就不应该提起民事公诉,但若是相关部门没有积极进5 周英:民事检察公诉制度立法研究 ,载国家森主编: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务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 年 9 月版,第 25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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