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定标4.1 工程开标4.2 工程评标4.3 工程定标4.1 工程开标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投标人参加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投标资料,宣布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等情况,这个过程叫工程开标。1. 开标应满足的要求1)开标应该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招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若不派代表列席开标会,其标书作废,通常投标保证金也被没收。3)开标时,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4)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5)投标人可以对唱标做必要地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开标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已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地方,开标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2)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包括招标人或其代表人、招标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人员和招标人自愿邀请的公证机构的人员。评标组织成员不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会议的程序 1)参加会